绍兴市柯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何红为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
决 定
(2025年11月26日绍兴市柯桥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鉴于绍兴市柯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已接受钱昌夫辞去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经绍兴市柯桥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何红为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并报绍兴市人民检察院、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