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工 作 报 告
2023年1月9日在绍兴市柯桥区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院长 楼 颖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的一年,在区委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我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两个先行”,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22年受理案件21067件,办结20399件,同比分别上升8.30%和4.44%,未结案件2758件,同比上升31.96%,一线法官人均结案367件,居全省前列,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稳步提升。
一、坚持以服务大局为着力点,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平等、高效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结各类涉企纠纷7348件,涉案标的达87亿余元。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全年出清土地398.82亩,腾退房产面积20.45万平方米,安置职工145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发挥破产审判拯救功能,审结破产案件105件,同比上升40%,推动绍兴中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重整成功,审结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破产重整案,助力优质资产涅槃重生。引导市场有序竞争,发布《金融案件审判白皮书(2016-2021)》,向企业发送司法建议24份,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审结侵犯绍兴黄酒商标权纠纷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75件,判决侵权人赔偿损失共计1323万余元,以司法之盾彰显守护知识产权的力度与决心,激发市场创新活力。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执法办案。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助企纾困十项举措》,落实谦抑、审慎、善意、衡平司法理念,为稳住经济发展基本盘提供司法助力。坚持因企施策,在保障债权人利益前提下,审慎采取强制保全措施,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用足用好绿色通道、活封活扣、信用修复、“云端勘验”等手段,持续输出优质司法服务,实现防疫办案“两手硬、两战赢”。积极响应党委号召,142名党员“两地报道”,28名干警下沉战疫一线,39名助企服务员参加“三驻三服务”“万名干部驻万企”,为全区抗疫大局作出积极贡献。充分运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办公办案平台”,推行“指尖诉讼、掌上办案”,全年累计网上立案14607件,网上开庭1206件,网上调解3100余件,实现疫情期间立案“不打烊”、审案“在云端”、执行“网上见”。
着力防范化解社会风险。审结金融借款案件696件,标的额12.51亿元,执结金融债权案件613件,到位金额1.76亿余元,依法化解区域金融风险。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案件3件4人,涉案金额1.94亿余元,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围绕“护航二十大”工作主线,严格落实重要节点除险保安稳控责任,抓实矛盾风险排查、信访积案攻坚,共化解信访57件,坚决防止风险上行外溢、激化升级。参与逾期交房纠纷协调会7次,积极研判涉诉信访风险,助力“保交楼、稳民生”。
二、坚持以执法办案为根本点,奋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底线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助力平安柯桥建设。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新收一审刑事案件905件,审结906件,同比分别下降5.14%和3.82%,判处罪犯1455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33人。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和危害公共秩序犯罪,审结故意伤害、抢劫、强奸、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案件67件68人。审结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章某某等职务犯罪案件9件9人,彰显有腐必惩、肃贪必严的司法决心。审结电信诈骗案件6件66人,严厉打击利用正规医院名义虚假问诊实施电信诈骗的王某某犯罪集团,坚决维护公民健康、财产权益和正常医疗秩序。通知法律援助中心为408名被告人提供律师辩护,对678名被告人适用缓刑,有效落实人权保障、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寓教于审、刑罚轻缓化,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件11人,非监禁刑适用率46.67%,帮助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妥善化解民商纠纷,助力幸福柯桥建设。全面施行《民法典》,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12399件,审结12408件,同比分别上升8.36%和7.67%。强化市场主体契约和规则意识,审结买卖、承揽、租赁等合同纠纷3111件。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审结追索劳动报酬、劳务合同等案件1102件,成功化解一起涉900余名职工的群体性劳资纠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审结建设工程、房屋买卖等涉不动产案件436件。强化民间借贷协同治理,加强套路贷等违法犯罪线索甄别,定期更新职业放贷人名录,受理民间借贷纠纷1283件,同比下降4.68%。开展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有效甄别虚假诉讼案件98件53人,训诫22人,罚款11.8万元,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人,不断提升司法权威与公信力。
支持促进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柯桥建设。严格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新收一审行政案件220件,审结212件,同比分别上升5.77%和2.91%。推进“告官能见官”“出庭又出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继续保持100%。兼顾支持合法行政行为和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行政机关败诉率4.25%,同比下降3.03个百分点。与区司法局建立常态化败诉案件风险告知和会商制度,56起案件经告知后行政机关主动协调,有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积极延伸司法职能,为行政机关授课2次,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4份,提出强化行政争议源头预防等工作建议,促进各政府机关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注重精品案例培育,一工伤保险待遇行政给付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22年度案例》,一行政允诺案例入选绍兴法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典型案例。
及时兑现胜诉权益,助力诚信柯桥建设。推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新收执行案件6819件,执结6157件,同比分别上升13.07%和2.07%,执行到位7.93亿元。开展执行事务分段集约改革,制定工作指引,纳入集约处置财产291宗,处置完毕118宗,处置金额2.14亿元。深入推进“执行一件事”改革,查封不动产217处、车辆49辆,司法网拍成交额2.14亿元。开展“春猎”“执行夏季攻势”百日攻坚等专项集中行动,共拘传、拘留362人,罚款28万余元,执行到位2.72亿元。加大异地财产处置力度,三地协同成功异地腾退占地万余方酒店,铁腕执行维护司法权威。开展刑财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共排查刑财案件16352件,移送集中执行849件,执行到位金额8890万余元。严厉打击拒执行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522人次,限制高消费和出境6989人次,向公安机关移送涉拒执罪案件33件36人,判处拒执类犯罪24件27人,持续强化执行威慑作用。
三、坚持以司法为民为落脚点,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以深化诉源治理“利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内外协同、多元化解的诉源治理大格局,推动区委政法委印发《“除险保安”诉源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院领导走访各镇街及相关部门对接诉源治理工作36次,努力将矛盾吸附在当地,化解在诉前。加大类案治理力度,针对劳动争议、金融、物业等高频纠纷,协调完善行业调解等非诉纠纷化解机制,将588件案件委派至保险协会调委会、工会工作室等调解组织,成功化解171件。践行“当事人一件事”理念,深化程序空转治理,通过主动释明撤诉风险,为当事人在原诉讼程序内提供补救机会,减少重复起诉案件224起,努力实现纠纷“一次性解决”。
以强化民生保障“惠民”。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细化实施127项具体创建举措。审结柯桥区某教育培训有限公司诉讼案,判令被告返还80名原告剩余课时费用84万余元,助力“双减”政策落地。畅通欠薪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帮助劳动者实现工资债权1000万余元,一案例入选省高院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十大典型案例。刚柔并济助力家庭和谐稳定,与妇联建立婚姻、抚养等家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发出人身保护令5份,家庭教育指导令1份,家庭教育告知书78份,家庭教育提醒书9份,为家暴受害人筑起法律保护墙。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托底”作用,为142名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380万余元,对15名生活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83万余元。
以数字法院建设“便民”。推动区委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共享法庭”建设的实施意见》,发布“共享法庭”六大典型案例,建成镇街、村社、特设“共享法庭”352个,提供法律咨询4049次,指导调解1570件,在线诉讼707次,法治宣传2363场受众82381人次。马鞍街道“共享法庭”入选全省第二批示范“共享法庭”,非遗保护中心、杨汛桥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共享法庭”先后入选绍兴市“枫桥式共享法庭”。上线“司法公正在线”,通过“一案一码一图一指数”全流程全时空评判监测司法公正,倒逼审执质效提升、诉讼服务优化。运行以来,赋码响应案件2744件,反馈信息576条,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0.89%。
四、坚持以改革创新为突破点,竭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聚焦公正审判,司法责任落实落细。持续深化人员分类管理改革,遴选员额法官3名,递补1名,择优选升法官3名。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示范导向作用,院庭长全年办结案件2967件,占审执结案总数的14.55%,“领头雁”作用发挥明显。强化案件分析研判,全年召开审委会8次、专业法官会议37次,研讨案件95件,有效促进自由裁量权规范行使和裁判尺度统一。坚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好意同乘案中为善意减责,巧解名誉权纠纷背后邻里积怨,用“小案件”讲述“大道理”。
聚焦质效优化,审判管理提档升级。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压紧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累计识别、标记、监管“四类案件”572件。完善新型审判权运行监督管理机制,发布审执质效数据、无纸化办案指标、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等各类通报31份,促进案件质量提升。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常规评查案件880件、裁判文书580份,以书面检查、扣发奖金、延期晋升等方式问责5人,一审改发瑕疵率仅为0.04%。
聚焦数字赋能,智慧法院亮点频现。参与省高院“知识产权凤凰智审”专班,扩容“版权AI智审”在线溯源数据底池,研发具有“查、比、看、争”四项功能的小程序下沉市场、服务商户。共收到溯源申请案件655件,已反馈652件,其中384件查到存在相似图在先使用情况,成功查到数在已反馈数中占比58.90%,项目获评全省2021年度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全市“第一批数字法治好应用”。全面深化审判辅助事务集约管理,制定刑事、行政案件集约事务流转细则,完善集约中心“四个一”量化考核,以专线电话、专岗办理推进“判后一件事”改革,运行以来执前督促案件2000余件,全额履行117件,履行标的1841万元。
五、坚持以队伍建设为关键点,勠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政法铁军
旗帜鲜明讲政治,守初心。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开展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政治轮训,持续深化“两个确立”主题教育,强化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24件次,确保重大决策部署在法院不折不扣得到落实。坚持强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持续推进“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建立“三管”支部量化考核机制,切实发挥党支部实质化功能。举行新提任中层干部、新入额法官、新进公务员宪法宣誓,举办“喜庆二十大,书画颂党恩”、“争当‘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优秀征文”等特色主题活动,激发法院文化领学效能。
固本培基提能力,担使命。擦亮“e路向党”党建学习教育品牌,以“青习大课堂”为载体,开展专业素养、职业道德、党建工作等培训20期,受训超300余人次。重视学术调研和信息工作,23篇调研成果、学术论文获市级以上奖励或表彰,2则案例入选全国法院系统2022年度优秀案例,信息工作荣获全省唯一的基层法院一等奖,1人获评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坚持党管干部、实绩导向,开展2022年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任中层干部8名,平均年龄36岁。注重干警交流轮岗和复合型人才培育,跨部门交流39人,完成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司法警察职级晋升26人次。
驰而不息强作风,树正气。制定《关于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开展各类检查26次,发现问题47个,整改问题47个,完善制度5项。开展执行领域“信访案件大起底、顽瘴痼疾大整治、司法作风大提升”专项行动,举行执行干警集体廉政承诺仪式。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自查问题344个,整改率100%。配合驻院纪检监察组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督查,自查自纠105人次,查摆问题24个,提交执行督查材料17份。
持之以恒重监督,促发展。建立代表委员日常联络机制,定期发送工作简报,班子成员开展集中走访,广泛征求意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落实区人大历次会议决议,配合做好8名法官履职评议,邀请代表委员82人次观摩庭审、见证执行、评议工作。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次,及时办理检察建议182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上网裁判文书2173份,直播庭审1490场,落实反馈群众来信93次,聚力提升司法公信力。联合律协召开座谈会,落实法官律师互评,评选出好评法官5人,好评执行人员2人、好评律师5人。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法院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向所有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质效短板有待补齐。案件结收比、月均存案工作量等少数效率指标未实现同比优化,人案矛盾依旧突出。二是司法能力有待提升。少数干警在司法理念、办案效果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司法规范化、办案精细化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三是纪律作风有待改进。一年来,我院出现干警违纪违法情况,干部监督管理需更进一步落实落细。对此,我们将在区委领导下,争取各方支持,切实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对表“两个先行”,围绕区委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四项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争创“一流审判业绩、一流法治环境、一流司法形象、一流法院队伍”,为我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推进“两个先行”,加快实现“五个率先”,打造现代化“国际纺都、杭绍星城”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以更高站位展现头雁新风采。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始终护航中心工作,以更实举措保障发展新格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涉企司法服务,深化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完善“立审执破”机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切实做好明年亚运会等重要节点的信访维稳安保工作,助力打造更高水平平安柯桥。完善行政争议预防和实质性化解机制,深入推进法治柯桥建设。筑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深化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判。
始终恪守为民情怀,以更优服务满足群众新需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密切关注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基本民生诉求,进一步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政治理大格局,高质量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全面深化“共享法庭”建设,持续加大类案治理力度,全力推动诉源治理走深走实。
始终深化改革创新,以更快步伐勇攀司法新高地。坚持数字赋能,继续深化电子送达、无纸化办案等智慧法院应用,迭代升级“版权AI智审”,持续释放数字化改革效能。深化“破产一件事”“执行一件事”“判后一件事”等“当事人一件事”改革,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努力实现办案最公、用时最少、老百姓司法获得感最强。
始终从严治党治院,以更大力度展示队伍新风貌。做好警示教育后半篇文章,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一系列铁规禁令,强化“四种形态”运用,努力构建前中后全程监督、八小时内外全面监督的制约体系。继续大胆提拔使用担当有为的年轻干部,推动形成多梯次、结构优、活力强的干部队伍。坚持严管才是最大的厚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清廉法院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
各位代表,任重道远须策马,风正潮平好扬帆。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忠诚履职尽责,坚持守正创新,勇于担当作为,坚决扛起“全省竞跑、示范先行”的光荣使命,不断开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纺都、杭绍星城”,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柯桥新篇章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
附件一:
数 据 图 表
图一:2018—2022年收结案情况(单位:件,下同)
注:根据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调整案件统计口径,执行恢复、执行保全、诉前调解成功申请法院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等三类案件不再计入法院案件总数。
图二:2018—2022年一线法官人均结案数情况
图三:2022年总体收案类型情况
图四:2022年刑事收案类型情况
图五:2022年民商事收案类型情况
图六:2022年行政诉讼收案类型情况
附件二:
名 词 解 释
1. 人民法院在线服务(见报告第2页倒数第5行):原移动微法院,利用微信小程序的技术优势和平台优势,使老百姓在微信端与各法院互联互通,为当事人提供线上线下结合、形式多样、快速便捷的诉讼服务,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动动手指就能参与诉讼。目前已具备在线调解、网上立案、在线阅卷、在线送达、查询案件、在线庭审、申请执行、网上缴费等20余项功能,切实解决了当事人问累、讼累、跑累的问题。
2. 执行事务分段集约改革(见报告第5页第5行):为全面落实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集约化、标准化、规范化、实体化运行工作要求,2021年8月,区法院开展执行事务分段集约改革,建立以“执行指挥中心+执行团队”为基本架构的工作模式。在执行集约中心设立执行事务团队,将文书制作送达、网络查控、财产处置、终本案件管理、信访案件处置等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合理剥离分流,改“一人包案到底”到“多人办一案,责任到岗到人”。同时,组建“团队长+执行员+辅助人员”的民商事初执团队、刑事涉财初执团队、终本恢复管理团队。团队对案件具体执行措施作出决策后,向执行集约中心发出办理指令,执行集约中心各事务团队按照办理指令落实具体事务,进一步提升执行规范化、高效化水平。
3. 执行一件事(见报告第5页第7行):“执行一件事”改革是以不动产司法处置“一件事”为切入点,利用一体化公共化智能数据系统打破政务“信息孤岛”,以线下协同机制和线上数据、系统、业务流程一体化综合集成同步建设的执行多跨协同场景应用,实现执行高频事项“一张清单、一门联审、一窗受理、一体协同、一站办结、一链服务”。2021年11月,省高院确立“涉众案款发放”“执行实务分段集约”等21个多跨协同试点子场景应用,推动改革向查人找物、财产查控、司法处置、联合惩戒等方面拓展。
4. 诉源治理(见报告第5页倒数第6行):2019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此后,省委、市委、区委相继作出部署加强诉源治理。为贯彻落实上级组织和同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2022年8月,区法院推动区委政法委召开全区诉源治理暨“共享法庭”建设推进会,将万人成讼率纳入区社会治理中心对镇街的矛盾纠纷化解“指数化”考评工作中,形成齐抓共管、层层过滤的矛盾纠纷化解网络,“矛调打头、调处优先、诉讼断后、信访托底”的诉源治理机制落地见效。
5. 共享法庭(见报告第6页倒数第7行):“共享法庭”是以数字化改革为驱动,以多跨场景应用为抓手,将人民法院工作触角延伸至镇街、村社、行业组织,把调解指导、纠纷化解、线上诉讼、普法宣传等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的服务机制和平台载体。“共享法庭”以“不增编、不建房、快落实、广覆盖”为原则,以“一屏、一线、一终端”为标准配置,依托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共享法庭”社会端等平台,融合行政机关、基层组织、行业协会等各种解纷资源,不断提升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6. 司法公正在线(见报告第6页倒数第1行):司法公正在线采取“一案一码一图一指数”运行模式,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等可使用微信、支付宝、浙里办等应用扫描案件码,或通过点击电子送达平台中的“司法公正评价”按钮进入应用。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等在案件办理期间或结案后,均可通过司法公正在线应用提交意见和评价。
7. 员额法官(见报告第7页第7行):法院内部对法官实行员额制管理,建立以法官为中心的人员配置模式,员额法官依法对其独任审理案件全权负责,实现法官队伍建设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并确保进入员额的法官充实到审判一线。目前,区法院共有员额法官71名,主要集中在审判执行部门。
8. 四类案件(见报告第7页倒数第8行):最高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规定,对于(1)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2)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3)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4)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等“四类案件”,院长、副院长、庭长有权要求独任法官或者合议庭报告案件进展和评议结果。
9. 版权AI智审(见报告第7页倒数第1行):系区法院研发的全国首个司法领域内图案查重比对系统。该应用项目既对接浙江省版权登记数据库、区法院自建精品数据库,又与阿里合作实现外网在线溯源,可在海量数据中寻找与目标图相同或相似图案,实现图案查重、创新点认定、相似性评估等功能,着力破解版权保护中花样版权原创情况难查、创新程度难定、事实认定难断、市场秩序混乱等司法痛点,现已开通浙江法院系统通道和司法行政协同通道。2022年,该项目研发出具有“查、比、看、争”四项功能的微信小程序面向市场经营户,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推进诉源治理。
10. 判后一件事(见报告第8页第8行):“判后一件事”是对案件审结之日起至执行立案前的事务进行“一站式”管理,包含判后的文书生效证明、判后答疑、费用结算、督促履行、律法互评、信访监督等六项事务。目前已在区法院审判辅助事务集约中心设置“判后一件事专岗”,开设专线电话。
11. 三管支部(见报告第8页倒数第7行):2021年5月,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占国到区法院调研指导党支部建设工作,指出党支部要管人管干部、管事管业务,推动党支部建设在队伍教育整顿中走向规范化。2021年12月,区法院坚持“围绕审判抓党建”思路,制定《关于推进“红色天平强基工程”的实施意见》,对支部管人、管事、管落实的实质性功能进行细化,确定“管人”职责包括“把好政治审查关口”“注重党员培养使用”“履行管理监督职责”等,“管事”职责包括“研究工作思路举措”“加强党建品牌培育”“完善‘三为’工作机制”等,“管落实”职责包括“抓好政治学习”“过好组织生活”“落实决策部署”等,进一步强化了党支部的政治功能。
12. 破产一件事(见报告第12页第1行):为提升破产工作整体效能,绍兴中院组织开发企业破产“一件事”应用,整合破产案件外部协同事项,实现数据互通、流程重塑、多跨协同。该应用于今年5月推广,目前全市有27个行政部门和金融机构入驻协同,628家管理人在线履职。
13. 三个规定(见报告第12页第5行):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2021年1月,人民法院“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正式上线运行,要求应报尽报,确保司法公正。自平台上线以来,区法院按照省高院《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实施细则》要求认真执行情况报告,2022年全院共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相关信息47条。
附件三:
典 型 案 例 说 明
1. 绍兴中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重整案:为加快破产程序推进、提高普通债权清偿率,区法院在区委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有力指导下,会同税务、住建、湖塘街道、管理人等多方主体沟通研商,指导管理人依法对关联公司之间债权性质作出认定,为精准化解中海投资债务危机奠定了良好基础。在程序衔接方面,区法院指导管理人、债务人制定具有延伸效力的表决规则,确保预重整阶段的表决结果能够适用重整程序,有效提高了程序效率,最终推动绍兴中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重整成功。
2.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破产重整案:因发生流动性危机,2019年7月,精功集团出现首次债券实质性违约。2019年9月17日,区法院分别裁定受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破产重整申请。由于精功集团等九公司存在高度人格混同,破产管理人申请九公司合并重整。在听取债权人意见、保障各利害关系人利益前提下,区法院于2020年8月14日裁定精功集团等九公司合并重整。2022年11月8日,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重整计划(草案)》。2022年11月28日,根据管理人申请,区法院裁定批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计划,终止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程序,平稳高效审结案件。
3. 云端勘验:2022年5月,区法院受理的原告浙江某玻璃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某建设有限公司、陶某强、陶某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案涉玻璃已经安装在上海某公司的钢结构采光顶上,受疫情影响,现场勘验无法进行,案件事实查明存在困难。区法院遂依据新修订的民诉法采取全流程在线勘验,指定柯桥公证处为本次在线勘验公证机构,并在“易公正电子数据存证系统”存证保全勘验过程,降低法官、当事人勘验成本,最大程度消除疫情防控对案件审理影响,高效推进审判进程。后期,区法院制定了《在线勘验规则》,确保在线勘验制度化、规范化。
4. 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章某某职务犯罪案:2012年至2021年,被告人章某某利用其在某公司所任职务上的便利,为11人提供关照和帮助,先后多次收受财物合计人民币2926万元、美元3万元。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章某某行为已构成受贿罪。综合考虑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缴赃款等情节,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退缴的赃款予以没收。
5. 王某某犯罪集团电信诈骗案:2017年至2021年5月,以被告人王某某为首要分子的诈骗犯罪集团,利用武汉市黄陂区汉北康华医院名义,通过互联网推送虚假广告吸引客户,再以话术冒充医生或医生助理身份,向男性疾病患者进行虚假问诊、确诊,骗取被害人信任,高价推销“古方颗粒”,非法获利数千万元。2022年6月,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等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非法获利行为构成诈骗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悔罪表现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王某某等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十四年九个月不等的刑期。
6. 三地协同成功异地腾退占地万余方酒店:2019年7月,区法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康某某与被执行人湖北某大酒店有限公司、云梦县某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年12月,湖北某公司通过司法网拍方式取得案涉抵押物湖北某大酒店。但两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继续占有使用涉案房产。期间,区法院积极与孝感中院、云梦法院沟通,不断完善腾退方案。2022年11月,区法院财产处置团队8名干警前往湖北省云梦县,历时5天成功腾退占地面积15000余平方米的星级酒店房产并交付买受人,同时固定被执行人涉嫌拒执犯罪证据,有力提升执行权威。
7. 绍兴市柯桥区某教育培训有限公司诉讼案:2021年12月,原告章某某等80人起诉要求被告绍兴市柯桥区某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等五被告共同退还各原告培训费用合计849413.26元。被告抗辩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是由于双减政策、疫情管控影响,非被告故意停止营业。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公司无法再向各原告提供培训服务,应退还各原告剩余培训费84万余元,但并无证据否认被告公司独立人格,故驳回原告要求剩余四被告作为股东或法定代表人的连带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
8. 好意同乘案:2021年6月,被告严某因疲劳驾驶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车上乘客即原告金某人身损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应依法受到保护,被告严某驾驶汽车导致原告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清楚,可以确认。但好意同乘作为一种善意施惠、助人为乐的行为,是互帮互助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生动体现,考虑到被告严某是好意无偿搭载他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应当减轻其责任。本案依法为善意减责,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