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30日绍兴市柯桥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鉴于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区长出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经绍兴市柯桥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陈豪为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