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30日绍兴市柯桥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绍兴市柯桥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方优美、陈卫星、陶森、钱苗娣、陆建祥因工作岗位变动提出的辞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和《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决定接受方优美、陈卫星、陶森、钱苗娣、陆建祥辞去绍兴市柯桥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2020年11月30日绍兴市柯桥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绍兴市柯桥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方优美、陈卫星、陶森、钱苗娣、陆建祥因工作岗位变动提出的辞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和《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决定接受方优美、陈卫星、陶森、钱苗娣、陆建祥辞去绍兴市柯桥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