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0-05-07] 浏览

绍兴市柯桥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绍兴市柯桥区人民

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110日绍兴市柯桥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绍兴市柯桥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建民院长所作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区委各项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行审判职能,认真做好执行工作,不断巩固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成果,促进社会公正,保障人民安宁,为加快建设新时期“国际纺织之都”、高质量打造“融杭接沪示范区”、奋力冲刺全国“十强区”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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