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胡国炜
(2018年10月10日)
城市的市容和环境卫生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它是一个城市发展状况、管理水平、文明程度、市民素质的直观反映。良好的人居环境,是城市居民对城市的向往,是打造良好城市环境的保障和城市发展的永恒主题,是一个城市是否宜居的考量标准之一。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目的,是给城市居民创造清洁、优美的工作、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保障人民健康,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监督计划,今天我们以主任会议的形式专门来听取区政府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去年制定实施的《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执行情况报告。刚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丁国灿局长已经代表区政府就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汇报,下面我结合上个月对这项工作的调研,谈几点想法:
一、 贯彻《规定》执行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成效明显
近年来,区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始终坚持以打造文明和谐环境、生态宜居城市为目标,强力推进城市管理制度改革,不断加强城市管理。特别是《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实施以来,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据《规定》,组织实施了“百日执法行动”,有力地提升了我区的城市环境面貌。我们认为区政府对《规定》的贯彻执行是及时到位和富有成效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理顺体制,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
2015年,我区率先完成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立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还在每一个镇街设立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实现了执法重心下移、执法力量下沉。去年,在《规定》实施之后,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学习培训,认真学习《规定》内容,继续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各相关部门结合《规定》要求,率先垂范,深入查找问题短板,制定了详细的任务清单,确保责任落实到每个区域、每个单位和个人身上。
2、依法行政,城市管理质量进一步提升。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以国家卫生城市复评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以开展“百日执法行动”为抓手,坚持树立依法行政理念,从自身职能出发,努力推进城市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做到处罚有依据,办事守程序,量罚有标准。《规定》实施以来,有关部门从重点和难点问题入手,先后开展了一系列执法专项行动来推进市容与环境卫生的整治。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执行违建“四不予”政策,仅去年一年,新发现各类新建违法建筑149起,面积2.4万平方米,全部得到依法有效处置,对360余宗存在违建的房产不予出具相关证明,有效地遏制了高档小区违建多发的态势;在去年整治“僵尸车”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做好扫尾工作,1至8月份共清理“僵尸车”496辆;全面查处城区占道停车及违章经营行为,1至9月共查处人行道违章停车6.8万余辆,取消非法车位350余个。对城区9大商圈设摊问题进行了规范整治,取缔违章经营烧烤摊62家,并做到规范有序管理;率先在全市开展共享单车整治,暂扣共享单车800余辆,同时对运营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罚,共处罚款2.2万元。
3、积极作为,市容市貌环境进一步改善。一年来,各相关部门与镇街全力以赴,上下协同,出实招、用实劲,科学统筹,善于谋划,全区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一是全面实施渣土(泥浆)绿色环保运输。新增绿色运输车辆200辆、消纳建筑渣土490万立方米、建筑泥浆150万立方米,渣土绿色环保运输率等达到100%。二是开展城市管理“三项治理”。 开展蜂窝煤整治,共摸排出主城区及周边地区28家生产作坊并全部取缔,劝导经营户1900余户,整治经营户760余户。开展禁止河道洗涤整治,共出动工作人员4800余人次,劝导洗涤行为1700余起,取消河埠头113处,拆除洗涤设施625处。开展犬类管理整治,出台了《柯桥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依据该办法加强管理并建立收容中心,今年以来共抓捕流浪犬并送收容中心的有912只。三是开展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截至目前,城区183个居民小区、152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了生活垃圾四分类工作,农村 274个行政村开展了生活垃圾两分类工作,基本实现了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二、贯彻《规定》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区在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美好愿望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1、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尚需进一步整合。近年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虽然在城市管理方面作了有益的探索,但城市管理线长面广,涉及部门众多。虽然我区已经有了统一的城市综合管理机构,但在管理机制上许多职能还没有完全整合,城市管理宏观调控还比较困难,仍然存在着推诿、扯皮现象,分工协作、主动作为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大城管”工作格局有待加强。环卫运行机制创新不够,区环卫处既要管事、又要管人,既要监管作业、又要组织实施作业,管理与作业没有实现良性分离,加之现有保洁人员年龄偏大, 报酬偏低等因素,制约着管理水平和作业效率的提高。
2、城市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尚需进一步突破。轻纺城周围道路晚间货运杂乱的情况还未能有效解决,成为严重影响城市品位和环境的痼疾。城区农贸市场布局基本完成,但一些老小区门口每天早上还是有一些流动商贩在占道经营,每天早晚各农贸市场门口各类车辆乱停放的现象还经常发生。一些小路、支路两旁部分商户乱倒垃圾,乱泼污水,占道经营、占道修理的现象有所反弹。主城区许多商场周围空地变成收费停车场后,由于地面基础不同,许多停车场地面破损严重,空地旁预留的自行车、电瓶车的停车位与行人通道空间狭小,比较拥堵。部分公厕建设标准低,管理不到位,卫生条件差,群众意见大。
3、长效管理的责任措施尚需进一步落实。由于城市管理长效化、常态化举措不足,长效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得还不够全面和到位,一些管理难点问题虽然能及时整治,但长效保持不够,时有反弹。没有根据城市的扩展完善细化管理办法,许多新建小区、街道,尤其是一些背街小巷成为管理的盲区。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工作时间抓得紧抓得严,但节假日和下班时间段的管理还不够到位,形成管理“真空区”, 24小时全天候管理机制尚未形成。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还没有真正在全社会形成共识,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部分群众和市民对城市管理认识程度和支持度、参与度不高,市民文明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进一步贯彻《规定》的意见建议
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民生和社会和谐,且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任务十分艰巨。区政府要紧紧围绕区委“绍兴大城市建设的排头兵、接轨沪杭都市圈的桥头堡”这一战略定位,不断创新体制机制,落实工作举措,全力构建综合管理有机协调、法规标准健全配套、规划管理全域覆盖、基础要素保障有力、社会治理效能突出的城市综合管理体系,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城市面貌。
1、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一要加强舆论宣传。要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上设立专栏和“曝光台”,策划组织一些影响力强的专题报道,不断拓展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二要扩大公众参与。引导社会各类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主动规范自身行为,积极投身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要扩大群众参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渠道,让群众参与法规、政策、标准制定和实施的全过程,完善投诉举报和表彰奖励机制,在不断参与中提高市民的全体意识和责任意识。三要提升市民素质。广泛深入地开展市民素质教育,全方位、多层次向市民提供教育培训服务,倡导市民养成文明习惯,进一步增强市民的公共卫生意识、文明守法意识,以教育促文明,以文明提升管理,形成“城市是我家,管好靠大家”的良好社会风尚。
2、完善基础设施,营造良好城市形象。一要优化规划布局。强化环卫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重点研究环卫基础设施合理布局和功能要求,保障大型环卫车辆停车场、垃圾转运站、建筑垃圾和废弃家具家电垃圾处理场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选址,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统一实施。二要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市政公用设施运行能力,完善城市公用设施和市政设施,继续加大对城区地下排水管网、市政道路贯通、停车场新建和整治工作,规范城市公共空间秩序管理,优化城市交通管理。不断完善园林设施,提高公园、道路绿化管护水平,改善人居环境。通过逐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增强城市服务功能。三要改善薄弱区域市容环境卫生。进一步加大老旧社区和“城中村”整治改造力度,针对乱搭乱建多、环境卫生差,影响城市形象这一状况,制定改造实施计划,加快推进改造步伐,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要对施工工地采取降尘、降噪等措施实施重点管控,改善城区空气环境质量和形象。
3、提升治理方式,解决管理“症结”问题。一要提升网格管理。要继续提升健全区、街道(乡镇)、社区管理网络,科学划分网格单元,将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网格化管理。完善创新“门前三包”责任制等经验做法,实施常态化、制度化管理。二要整合信息平台。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建设,实现城市管理的信息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信息化、自动化处置。三要引入市场机制。鼓励推进环卫保洁、园林绿化管养、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等市场化经营,逐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四要重抓负面清单。要以解决现存重点问题为突破口,提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质量效益。在明确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主体的基础上,严格执法,严格按环保要求达标排放。要加强犬类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要加强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美化城市景观。要加强占道卖车、修车、洗车的整治,加大对机动车辆停放人行道的巡查处理。
4、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要继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稳妥落实机构调整和职能设置工作,切实解决在城市管理中各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现象,形成权责统一的执法体系。要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打好基础。加强队伍政治思想教育,切实做到秉公执法、文明办案。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制度,制定完善配套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以适应不断增长的市容和环卫执法需要,确保《规定》的正确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