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对我区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9-08-23] 浏览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和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2018年4月至9月,区人大采取上下联动、镇街配合的方式,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下简称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总体情况

4月10日,全省人大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视频会议后,吴晓主任即就全区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根据要求,城建环保工委在前期调研和收集整理去年中央环保督察涉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并与市人大城环委充分对接的基础上,起草了执法检查方案,报请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下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方案》(区人大办〔2018〕14号),全面部署执法检查工作。区人大常委会专门成立了执法检查组,由常委会吴晓主任担任组长,胡国炜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组成。

这次执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重点检查城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含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及处置、工业固废和农业废弃物污染防治、危险固废监管和进口固废管理、固废污染防治责任落实及监管执法和中央环保督察涉废反馈意见整改等五方面的内容。为做好这次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专门汇编了固废污染防治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同时,邀请了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土壤污染防治与固体废物研究所副所长钟重博士作了专题辅导。5月10日执法检查组专题听取了区政府相关部门对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 的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随后,分了5个检查小组,分别到16个镇街通过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了执法检查7月至8月,区、镇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结合前期的自查情况开展了自纠工作。执法检查组在综合汇总前阶段执法检查的各方面情况后,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

二、对贯彻执行情况的总体评价

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区、镇两级政府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实施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落实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从固废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加快设施建设、依法监察执法、强化统筹协同、加强科技支撑、实施分类防治,固废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三、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

(一)重点工作依法推进。一是全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紧紧围绕“稳步扩面,全民参与,着力提质,促进减量”的总体目标,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处置体系,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检查考核,强势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截至目前,城区已有183个居民小区、152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农村全部 274个行政村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城乡基本全覆盖,直接参与垃圾分类居民达到30万户。2017年,我区荣获“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优胜县(市、区)”称号。二是全环节管理工业固废和农业废弃物积极配合省固体废物交叉检查组集中对年产生量1000吨以上固体废物产生单位进行检查。并对存在问题的12家企业进行立案调查、46家进行整改,目前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出台相关扶持政策,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分类推进废弃农药包装物、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畜禽养殖粪污、农作物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三是全过程监管危险固废。率先提出了固废产生处置全过程监管理念,明确印染污泥实行“统一贮存、统一定价、统一运输、统一处置、统一监管、统一结算”的“六统一”监管模式,为全省工业污泥处置监管树立了标杆。同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对全区43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开展了专业核查,进一步对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进行了摸底,有效提高了固废监管的效率和质量。

(二)政策制度逐步完善。一方面制定了制度和计划。从今年开始,在全区及各镇(街道)两级政府全面推行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制度,特别是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域,制订下发了《柯桥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7-2025年)》、《柯桥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绍柯政发〔2017〕17号),同步实施《柯桥区土壤污染防治2017年、2018年工作计划》,致力于坚决打好污染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另一方面明确了责任。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将环保目标责任逐一分解落实到各镇(街道)和各相关部门,按照“考实、实考”要求不断完善生态环保考核制度,增大生态环保工作在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中的权重。明确了环保、综合执法、农林、卫计等部门对于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医疗废物以及畜禽养殖污染等环境管理的责任,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生追责。

(三) 利用处置能力逐步提升。截至2017年年底,我区已具备焚烧处置工业危险废物能力1.32万吨/年、综合利用能力9.1万吨/年,医疗废物处置能力20吨/日,已基本满足全区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的需求;2017年共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265.93万吨,其中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产生总量为111.53万吨,实现全部资源综合利用。龙德环保全年共处置印染污泥60.58万吨。在日处置能力2500吨的浙能污泥焚烧项目建设投产之后,可确保污泥处置能力能做到“区域平衡、略有余量”;建立了“镇街为责任主体、相关部门监督协调、经营单位折价回收、专业单位归集运输、资质环保单位统一销毁”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无害化回收处置体系,2017年共回收各类农药废弃包装物33.9吨。建立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5%。抓好畜禽养殖粪污和病死畜禽处理,全区畜禽规模化养殖率和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实行“三房一室一台帐一监控”模式。2017年集中处置医疗废物691.吨。实现各级医疗机构集中收集覆盖率100%;以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关于市大坞岙垃圾填埋场存在的垃圾渗滤液问题为鉴,我区举一反三,全力整治三江垃圾填埋场(已废弃)垃圾渗滤液问题,目前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已进入施工阶段,计划于10月底前实现污水达标排放。

(四) 协同共管格局基本形成。区政府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固废指导思想,明确统一监管,落实区、镇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固废管理职责,基本做到不同固废都有牵头主管部门。建立部门协作机制,上下联动开展“清零”工作,联合开展规范危险废物运输、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和规划布局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等系列联合行动。环保、公安通力协作,行政、司法紧密对接,公益诉讼有效展开,充分运用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加大固废违法案件打击力度。

(五)环境执法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加大打击力度,2016年以来,区环保分局等部门分别组织开展了环境领域“亮剑”、“天剑”行动、电子废物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行动、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行动、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排查打击行动等专项行动,共出动警力5782人次,开展联合执法391次。配合环保部门调查固体废物特别是印染污泥非法处置案件15起,立案查处固体废物非法处置污染环境刑事案件7起,28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办理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行政案件3起,4名违法行为人行政拘留。

(六)科技治理水平明显提升。按照危险废物与污泥管理“五个化”(即源头管理精细化、贮存转运规范化、过程监控信息化、设施布局科学化和利用处置无害化)的要求,建设完成危险废物和污泥全过程信息化监控系统,实现全区污泥产生单位、年产生1吨以上危险废物、污泥和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等共计272家进行动态监管。通过对危险固废产生、贮存、转运、处置等全过程的电子监控,加强了监管工作实效,实现了环保监管模式的创新和水平提升,提高了危险废物监管水平。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固废产生量持续增加,环境压力不断增大,固废污染问题形势严峻,固废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已成为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诱因之一。从检查情况来看,“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五水共治” 和“五气合治”相比,对固废污染的严重性和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明显不够,一些部门(单位)对固废污染防治工作尚未真正落实到位,有的甚至不清楚本单位的固废污染防治职责。固废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社会知晓度不高,宣传贯彻的广度和深度不够,有些产生固的单位个人对固废防治法律法规缺乏全面了解,主体责任意识、依法防治意识淡薄,人人参与、自觉防治固废污染的社会氛围还未全面形成。固废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利用短板明显,城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综合利用水平不高,过于突出填埋、焚烧等处置方式,“一埋了之”“一烧了之”倾向明显,忽视“生态无害化”等固废处置模式的作用。固废焚烧达标排放压力增大,产生的二恶朠、炉渣、飞灰对环境造成的二次污染不容忽视,处置比较困难。

(二)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固废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一些企业出于经济利益考虑,将危险废物混同普通垃圾进行简单处理,有的将固废交由第三方处置,违法转移、倾倒现象突出。污染者依法负责的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一些本应由污染者承担的治理成本转嫁给政府和社会,环境公平明显失衡。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质量不高,餐厨垃圾收集率覆盖面不广,混收混运突出,垃圾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现象严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生活垃圾随地焚烧现象屡禁不止。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尚未形成,过度包装、奢侈消费、食品浪费等行为较为突出。公民参与固废污染防治积极性不高、主观意愿不强。

(三)处置设施配置不均。固废产生量与处置量不相匹配,固废处置设施的配置与固废的种类不相匹配的现象依然存在。近几年来,区政府加大了对危害性固废处置设施的建设投入力度,许多设施已经能基本满足本地区的应处置量。但对一般性固废,特别是一般性的工业固废的收集与处置方面的投入还不够,造成不少工业企业或当地政府各显神通、自寻出路,不按规处置工业固废的现象较为普遍,由此而带来许多社会性问题。快速增长的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泥浆、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已远远超过传统自然消化平衡能力,乱堆、乱倒、偷倒现象也时有发生。电子废物、快递包装废弃物、报废汽车(电瓶车)等处置利用办法不多。

(四)体制机制有待健全。政府主导、行业主管、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全民共治、源头防治的工作体系还未完全形成,有些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管理多头、监管不力等现象依然存在,有些领域甚至存在监管盲区死角,如衣物回收利用涉及民政、建设、街道、红十字会等多个主管部门(单位),管理较为混乱,工作合力不强,统一监管和协同联动机制亟待完善。固废处置技术规范标准和环境损害鉴定不够完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对处置设施尤其是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等项目建设的统筹协调不够。

(五)监管力量有待加强。固废涉及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城乡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进口废物等诸多领域,量大面广,来源复杂,流动性大,危害隐蔽。涉及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种类多,专业性强。近年来,随意倾倒、处置固废而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时有发生,暴露出我区固废监管机构不全、人员力量不足、监管能力薄弱等突出问题。

五、意见与建议

固废污染防治是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关乎民生福祉,社会普通关注,代表呼声较高。我们要在“五水共治”、“五气合治”的基础上,继续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贯彻实施固废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推动环境质量有效改善。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切实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综合利用。要把固废污染防治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高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开展固废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增强全社会固废污染防治意识,积极倡导全社会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要把固废污染防治与绿色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将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作为解决固废结构性污染的根本途径,培育壮大环保产业,从源头减少固废产生量。特别是要引进或创办有针对性的环保企业,加强对电子废物、快递包装废弃物、报废汽车(电瓶车)拆解利用。

(二)精准有效施策,进一步提升防治能力。认真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切实摸清固废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现状,科学评估固废产生、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状况。加强科学规划和上下统筹配置固废处理设施建设,落实固废收集运输处置相关配套,提升处置能力,实现固废产生量和处置能力相匹配。把固废污染防治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之中,坚持奖惩并重,落实产废企业和个人依法承担污染防治责任。整合优化政府各部门固废防污治污政策,统筹推进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协调治理固废与水、气、土污染,增强固废污染防治工作的系统性、有效性和针对性。配齐配足相关机构和管理人员,提升环保监察执法能力。

(三)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补齐防治短板。以点带面,全面发动、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提升分类质量。学习借鉴银川等地加强固废资源化利用和生态化处理的先进经验,充分运用和推广可堆肥垃圾还山还田、小区就地处置成肥、环保酵素处理方式,努力建设多措并举的生活垃圾综合利用处置体系。强化对生活垃圾、危害固废与一般固废等不同种类焚烧企业达标排放的监管责任。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加强规划引领,统筹落实消纳处置场所,对建筑垃圾采取填埋覆土、生态化修复等方式进行科学处置利用。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抓紧细化一般工业固废目录,完善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收费标准。

(四)健全体制机制,进一步落实各方责任。把固废处置和污染治理相关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文明城市、卫生和健康城市、生态示范城市、乡村振兴等创建活动的测评体系和对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以具有约束力的指标督促各级领导干部重视固废污染防治工作,形成全民共治、源头防治的工作体系。要进一步强化环保统一监管职责和相关部门各司其,加快构建合力防治、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高效有力的监管体系。进一步落实企业加强固废规范化管理的主体责任。培育第三方治理主体,加大财税等政策扶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固废处理,引导固废回收利用行业改进服务方式、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强城市社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积极推广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探索固废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五)强化科技支撑,进一步严格监管执法。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建立可监控、可预警、可追溯、可共享的信息化管理平台,扩大联网监控覆盖面。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强化对第三方收运监管,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监管体系。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技术研究,深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合作交流,强化监管科技支撑。积极配合开展“清废行动2018”等各类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固废违法行为。进一步深化环保公安通力协作,行政司法紧密对接,加强生态环保公益诉讼,建立健全固废损害鉴定、利用处置技术规范和标准,持续环保执法高压态势。

 


执法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设在位于我区滨海的绍兴循环产业园一期生活垃圾焚烧项目运行之后,由此产生废气排放对我区空气质量的影响程度需要开展科学评估;生活垃圾分类水平目前还比较低,人民群众垃圾分类意识比较淡薄,垃圾分类质量不高,增加了末端处理压力;生活垃圾混收混运现象比较普遍,多数需二次捡分,运输过程中尤其是从收集点到垃圾中转站转运过程中抛洒滴漏现象依然存在,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2、部分镇街的固废垃圾投放点普遍缺乏前期分类、后期处置等规范化管理,存在较大隐患。

3、固废处置利用方式单一,重焚烧、填埋,轻“生态无害化”处置现象突出,固废减量化、资源化综合处置利用体系亟待建立健全。

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遇到瓶颈。从环保对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来讲,危险废物交由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往都是通过综合利用和填埋处置,随着生活垃圾分类的推进和大坞岙填埋场的封场,原先进行填埋处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将另行出路,但是目前缺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置单位,而龙德环保仅处置印染污泥,像废布条之类的其它固体废物的处置遇到了瓶颈。

5、工业污泥处置能力缺口较大。浙能污泥焚烧项目进展缓慢。指标待落实:根据会议纪要,项目所需50%煤耗指标由浙能集团自行解决,而浙能集团目前已无煤耗指标,项目所需指标仍需在地方落实。项目规划符合性问题需省级规划在省住建厅出具同意意见后方可开展项目新增至规划的工作。

6、一些部门对本单位固废污染防治工作仍未引起高度重视,协同不够,工作计划性不强,急需制订我区固废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方案)。

7、区政府尚未成立类似于治水办、治气办那样强有力的固废污染防治工作综合协调机构,有些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职责不明、管理多头等现象依然存在,有些领域甚至存在监管盲区死角,统一监管和部门联动机制亟待完善。

8、固废处置技术规范标准和环境损害鉴定急需完善,相关管理机构不全,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

9、固废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宣传贯彻的广度和深度不够,有些产生固的单位个人对固废防治法律法规缺乏全面了解,主体责任意识、依法防治意识淡薄,防治投入严重不足,管理流于形式,个别企业受利益驱动铤而走险,非法偷运、倾倒和处置现象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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