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省市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宪法宣誓制度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漓渚镇人大就本镇贯彻实施宪法宣誓制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从2016年7月27日上午,在漓渚镇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新当选的镇长谢妍高举右手,面对宪法庄严宣誓。这是漓渚镇首次在镇人代会上举行当选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自2016年首次开展以来,漓渚镇共组织实施宪法宣誓3次16人次。这是我镇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是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入推进依法治镇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推动在全社会增强宪法观念、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促进宪法实施和树立人民群众的真诚法治信仰将产生积极的示范效应。从2016年至今,漓渚镇每年由镇人代会选举产生的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就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在检查中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宣誓意识不强。部分干部对宪法宣誓制度重视不够,对实行向宪法宣誓制度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二是组织宣誓细节考虑不周。组织的宣誓仪式,存在范围界定模糊、流程不清、领誓人对誓词停顿节奏把握不好等问题。三是组织向宪法宣誓的范围不够宽广。主要是对政府垂直管理部门的站所工作人员,由于其任命权在上级部门,对这部分人员在组织开展向宪法宣誓制度方面的工作还需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今后我镇人大、政府等有关单位,将切实维护宪法权威,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确保宪法宣誓及时,仪式庄重严肃。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宪法内容宣传,使机关工作人员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二是细化宣誓方案。适时制定出台宪法宣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宪法宣誓的对象范围、组织实施、基本程序、着装要求和宣誓流程,使宪法宣誓仪式对象明确、组织有序、程序规范、场面庄重。三是及时组织宣誓。制定宪法宣誓工作实施细则方案,按规定的质量和要求及时组织新任命人员参加宣誓。(王永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