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镇村农贸市场提升 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发布日期:[2018-04-13] 浏览

——在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主任会议上的讲话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张泉

201827日)

镇村农贸市场及农产品集散中心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实施改造提升是顺民心合民意的实事。自20174月份实质性启动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这件民生实事项目,并化大力气予以推进。区人大常委会对此项工作也十分关注,在春节即将来临之际,我们专门召开会议来督查此项工作,目的是为了让老百姓买得更方便,吃得更放心,努力提升百姓获得感和安全感。前段时间,我和农经工委同志通过实地走访市场、倾听各方意见,座谈听取汇报、探讨问题建议,对我区镇村农贸市场及农产品集散中心改造提升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刚才我们参观了两个市场,看了视频,又听取了区市场监管局寿局长的工作汇报,下面我先发个言。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在区人大一届一次会议上,镇村农贸市场及农产品集散中心改造提升工作高票入选2017年区政府十件民生实事项目之一。为此,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专门出台了《关于柯桥区镇村农贸市场和农产品集散中心改造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区镇两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用于对镇村农贸市场和农产品集散中心改造提升的奖补,解决村居举办方改造资金不足的问题,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效果;区政府相关部门和镇街也做了大量的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做到高起点规划,大力度投入,全方位推进;特别是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建机构、明责任、勤指导、强督查、抓进度、严考核,取得了显著实效。至今,全区已有43家镇村农贸市场及农产品集散中心启动改造,其中26家已完成改造提升,完成2017年计划任务20家的130%,共改造提升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完成投资8050万元。同时,区市场监管局还致力于监管软实力的提高,开发了“食安柯桥”溯源APP,实现农贸市场放心消费大数据监管,努力推进农村菜场星级化改造、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放心消费智慧监管“三个全覆盖”,受到了省政府领导批示肯定,赢得了广大市民百姓的由衷赞誉。

二、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尽管目前我区镇村农贸市场及农产品集散中心数量和规模都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在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我们应当看到当前在改造提升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而且有些问题必须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土地问题。目前大部分镇村农贸市场和农产品集散中心是利用原有镇村物业用房建设或改造,由于各种历史原因,基本没有办理土地审批手续,使用的土地有些是建设用地,有些还是农用地,若要改造提升,按现有政策,无法正常办理土地、规划等相关审批手续;若要办理土地手续,不仅需要解决土地指标,而且农贸市场用地性质是商业用地,需要公开出让,出让价格村里也无法承受,土地问题已成为改造提升工作的“拦路虎”。

2、资金问题。据了解,面积2000平方的农产品集散中心的改造提升需投资250万元左右,区财政补助60%,还有100万左右需要镇村承担,有些镇街(如齐贤、钱清)再补助20%,村级还需承担50万元,一些村表示资金筹措比较困难;而且目前有些街道财政属于部门管理,没有资金可以配套,特别是一些经济薄弱村的改造提升资金困难问题比较突出;同时,由于农贸市场和农产品集散中心属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建筑上都是顶格设计,改造成本增加,资金压力较大;还有因土地、规划等手续难办,改造提升后,产权证也难办,致使融资更难。

3、管理问题。新的农贸市场或集散中心改造提升后,硬件设施达到了星级要求,但由于大部分农产品集散中心主体是村委,缺乏专业管理人才,管理不专业、不到位,管理制度也难落实;有的村直接把市场承包给个人,市场承包人只关心市场铺位、摊位的租赁及租金收入情况,对经营户的商品质量、食品安全、服务态度、规范经营等方面缺乏应有的关注,一定程度上导致管理的缺位;有的市场开办者为了减少管理成本,少配或雇用临时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往往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管理经验缺乏,很难胜任管理市场的工作。

三、几点意见建议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镇村农贸市场及农产品集散中心的改造提升能有效促进农村消费,增强农民市场意识,并能让当地农民根据农产品的具体供需量来调节农业产业结构,逐步走上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的发展道路,并助推农村经济的稳步增长,补齐城乡统筹短板,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要科学规划,合力推进改造提升工作。镇村农贸市场及农产品集散中心是城乡居民菜篮子供应的重要场所,应当满足“购物方便、环境整洁、布局合理、种类齐全、功能完备”的基本要求。要立足现实,总结经验,找准定位,进一步完善方案、科学规划,充分考虑城镇总体规划、功能分区和道路交通等因素,科学合理规划农贸市场布局,努力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一是各镇街要在改造提升过程中与市场监管、国土、规划等部门及时对接,对问题要加强指导,共同研商、协调、破解。二是在规划设计时,要注重科学性、前瞻性,既要满足现实的需要,又要兼顾今后发展,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三是对改造提升用地问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调解决,建议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使用的方式,办理农产品集散中心土地审批手续,做到既合法又节约。四是对技术规范上的问题,市场监管局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规划、消防等部门要提前介入、主动配合,全力推进。

2、要政府主导,加大农贸市场扶持力度。农贸市场和农产品集散中心是公共配套设施,是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益性事业,投入成本大、回报收益低,区政府应在政策上和资金上予以必要的扶持和投入。一是镇村农贸市场,特别是产品集散中心,既是农村商品流通的配套设施,也是农产品转化为商品的主要场所;实施改造提升,是促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助推农业农村发展的富民工程、事关民生的基础工程、保障“菜篮子”安全的放心工程,也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应大力扶持。二是努力实现差别财政补贴,建议区政府本着实事求是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对按部门管理的街道和镇实行差别财政补贴,对经济薄弱村进行重点倾斜。三是鼓励投资主体多元化。在强调农贸市场“公益性、社会性、民生性”的基础上,建议逐步走“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多元投资”之路,建立“谁投资、谁受益”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和村级集体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符合条件的工商业主或个人参股入股,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

3、要加强监管,确保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在改造提升的同时,抓好食品安全工作,营造一个安全可靠的消费环境,使广大百姓吃得放心,用得安全,才是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的根本所在。要将食品安全作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的最关键环节,对食品安全问题常抓不懈。一是要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安全意识。要通过宣传引导解决农贸市场内经营户对食品安全意识不强的问题,大力做好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二是要注重制度建设,严把食品进入关。要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市场业主和食品经营户在食品安全问题上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以“索证索票备查”、台帐登记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和溯源制度。尤其是对自产自销的农产品,要根据去年5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实行农产品合格证或农产品生产者信息卡制度。三是要实行监管并举,加强食品安全检测力度。要充分利用“食安柯桥”溯源APP,提升监管针对性和透明度,逐步实现农贸市场放心消费大数据监管;要切实发挥我区农贸市场内食品安全检测室的作用,不仅每天要按照规定检测不少于20批次的食品,还要进行不定期的抽检和突检,并尽快将第三方巡回监管抽检覆盖至农村集散中心;区市场监管局要采取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巡查相结合的形式,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一旦发现涉及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绝不姑息。同时要健全投诉举报和奖惩制度,发挥社会监督在保障食品安全中的重要作用。

4、要强化服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农贸市场改造完成后,要巩固改造提升成果,杜绝市场走回头路。一是要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加强教育培训,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和管理责任心,杜绝市场业主放任自流现象;引导举办方委托或聘请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市场管理团队进行托管,切实改变以往农贸市场管理人员素质低下、管理能力不足及监管不到位的情况出现。二是要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各项制度。制定和完善市场价格管控、食品检测、秩序管理等各项制度,维护市场秩序,坚持突击整治与常态管理相结合,落实长效管理机制,规范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确保改造提升后管理更优、标准更高,真正让老百姓长期受益。三是强化对农贸市场管理的考核。将镇村农贸市场及农产品集散中心的环境卫生纳入美丽乡村必查项目,作为重要扣分点位进行监督检查;建议继续对市场长效管理进行政策性奖补,并延伸至集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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