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主任会议上的讲话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蔡金标
(2017年11月1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已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从此有了法律的明文规定。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而且“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美好生活需要,就是在物质生活充分保障的前提下,精神文化需求更加突出,显得尤为重要,正如十九大报告明确的“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刚才,大家参观了区美术馆、区博物馆、兰亭街道综合文化站,听取了区文广局党工委书记、局长钱清华同志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柯桥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上个月,我同教科文卫工委同志一起,对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了调研。我们采取走访、座谈、实地踏看等形式,听取了区有关部门、部分人大代表、部分文化站长对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还赴南京市雨花台区、宁波市鄞州区两地考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先进做法。柯桥区作为首批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十二五”期间,基本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自省、市两级提出《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以来,柯桥区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在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评估排名中逐年靠前,从2013年位列第15位跃升到2015年列第10位。(2016年排名还未公布)
我们认为,全区所做的工作可从三个方面加以概括:
(一)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基本形成。近年来,区政府对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速推进,镇街文化中心建设方兴未艾,村级公共文化场所遍地开花。全区基本形成了以区级重大文体设施(如体育中心系列场馆)为龙头,以镇街综合文化中心为主体,以农村(社区)综合文化中心(文化礼堂)、图书分馆为基础的三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体系,为构建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公共文化服务产品极大丰富。我区广泛开展公共文化活动,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显著提升,具有区域特色的文化品牌业已形成。“幸福水乡才艺秀”连续开展6年,“莲花书场”、“百花大舞台”、“文化五进”、“鉴湖之春”广场文化、“乐在柯桥”春节系列文化活动、农村电影2131工程等系列文化活动,特别是“相约礼堂”周末剧场活动全市首创,打造出村民才艺PK赛、地方曲艺展演等农村特色文化品牌,该项工作得到孙景淼副省长的批示。
(三)公共文化服务基础不断夯实。一是在强化体制机制建设方面:落实区文化馆员下派联系制度,由区文化馆员分片区设点培训开展指导工作,今年已开展“群众文化带头人”培训10期;制定了《关于开展镇(街道)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工作量化评价的实施意见》《幸福水乡才艺秀暨群众性才艺海选活动工作标准》,更好地指导基层文化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在抓好队伍建设方面:强化文化指导员职能,下派的文化指导员每周一次赴基层开展工作,带动了镇(街)文化活动的活跃与活动水准的提升;落实镇(街)文化站长中层正职待遇,配备工作人员1名以上,涌现出了象漓渚镇吕富君、王坛镇张元中一直勤勤恳恳为乡镇文化事业做出贡献的文化站干事;通过引进、发掘、培训等多种途径,壮大业余文体团队,目前全区各镇(街)共有各类业余文体团队855支,这些自发组织的文体团队,常年活跃在城乡。三是在发展文艺骨干方面:组建农村文化礼堂艺术团,招募团员150余名,储备节目40余个,涌现出了象齐贤街道齐贤村徐兴祥、王坛镇沙地村秦建林、湖塘街道宾舍村裘兴强等优秀文艺骨干和村级文化管理员。
在看到成绩、亮点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多找问题,多寻短板,这样才能更好地推进工作。
一在重视程度和平衡发展方面有:部分镇街或村干部对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缺乏规划和全年计划,资金投入也明显不足,造成一些地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单调。全区的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像齐贤街道齐贤村,周周有活动,并吸引了周边县(市区)的文艺爱好者,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品牌和影响力,但同样,有些村因为不重视,一年也开展不了几次活动,形成鲜明的差距。
二在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模式方面有:目前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和使用主要依靠公共财政支撑,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不多,相关激励和配套机制也不健全。镇村两级公共文化设施闲置或被占用现象仍然存在,有些文化设施管理不善,设施破旧,更新不及时。
三在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人数还是偏少、结构还是不合理。文化事业发展与文化专门人才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尤其是懂策划、有创意、善经营、会管理的“复合型”文化管理人才严重缺乏,文化领域的领军人物更是凤毛麟角。文化站干事兼职(混岗)使用多。
为此,我们认为,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必须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必须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切实落实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我们有以下四点意见建议,供参考:
(一)提高认识,坚持政府主导作用。建设文化强国和文化强省,必须要重新认识文化建设的重要性,把文化建设放在经济、政治、社会建设同等重要位置,积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把公共文化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政治和社会建设一同部署、一同实施、一同推进。同时要积极发挥公共财政作用,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目前我区与全国、全省先进的基层文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还有较大差距,以2016年的千人拥有基层公共文化设施面积为例,宁波市鄞州区的数据为865.9平方米/千人,而我区仅为385.5平方米/千人,在公共文化投入水平方面,鄞州区为205.63元/人,而我区为23.07元/人,仅为鄞州区的十分之一。
(二)激发活力,推进文化繁荣发展。积极探索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内容创新、服务创新,激发广大群众创新创造活力。要加快构建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要加大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公益文化设施和民间组织开展文化活动的政策激励力度;要研究公共文化设施市场化管理运营模式,提高文化资源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要加大政府对公共文化服务的购买力度;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打造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灵活、自由的文化服务;要多举办富有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全面推进“幸福水乡才艺秀”等公共文化惠民工程和文化走亲活动,培育公共文化服务品牌,提升文化品位;要继续打造高水准的文艺精品,推动高雅艺术的普及,形成百花齐放的生动局面,满足群众多层次的文化需要。
(三)完善机制,提升文化人才素质。开辟优秀文化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制定更加开放灵活的政策,营造宽松良好的发展环境,大力引进并留住高层次文化人才。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为文化工作岗位配强、配足力量,着力打造一支具有一定专业文化知识、热心文化事业的基层文化员队伍,加大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弥补基层文化队伍的不足。搭建文化人才终身学习平台,对现有区、镇和村(社区)三级文化管理人员进行系统性、专业化的培训,提升文化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补齐短板,推进文化法治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已经施行半年有余。现在的重要任务就是要宣传普及好这部法律、贯彻实施好这部法律,使这部法律成为政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人民群众享用公共文化服务的准绳。一要广泛深入地宣传普及这部法律。区文广局及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创新宣传手段和工作方式,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依法享受的公共文化服务及获取途径,让体育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少年宫、非遗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充分认识到所担负的责任和义务。新闻媒体要精心组织好这部法律及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宣传报道,着力提高普法实效。二要政府部门认真组织学习这部法律,特别是政府常务会议要组织学习。三要依照法律开展检查活动,整改存在的问题。例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三十一条规定,“公共文化设施开放收取费用的,应该每月定期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我区有多少地方没有执行这一规定,如此等等逐一进行对照整改,切实落实这部法律的规定。
我们相信,柯桥的文化事业一定能走在全省的前列,为我省“两个高水平”建设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