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人大制度在街道的实践,柯桥区人大常委会从2015年开始,在柯桥街道积极探索实施以人大代表为主,由选民共同参与的“代表联民议事制度”,通过代表联系选民听意见、联合选民议政事,引导和组织人民群众参与管理街道事务,构建起人民民主的“街道模式”,在强化街道重大事项的民主协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推动街道各项事业发展中发挥了有效作用。
一、主要做法
1、由“人大代表+居民(职工)代表”构成议事主体,给群众以广泛的民主参与。遵循地方组织法对人大街道工委职责的规定,街道党工委出台意见,明确街道辖区内25位区人大代表担负议事主责,主要做好议前准备、议中商讨和议后督查等工作;各社区(企业)的居民(职工)代表为议事成员,分类分批参加议事活动。议事办法由人大街道工委制定并组织实施,参加议事活动的居民(职工)代表名单,由人大街道工委根据议题需要和街道、社区两级议事要求,商有关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确定,每次议事安排90人左右。3年多来,人大街道工委组织议事活动26次,区人大代表全员参加每次活动,居民(职工)代表参加也达2350人次。群众既可通过人大代表又可通过居民(职工)代表多渠道表达意愿、传递智慧,增强了商议街道重大事项的民主性、广泛性,也扩大了群众对议事结果的认同力、响应力,使民主的实现和有效更有保障。
2、由“代表出题+党委点题”确定议事内容,使议题既涵盖全局全面又切中要点。议事范围为全区中心工作在本街道的落实,街道党工委拟部署或正在实施的重点工作,街道预算编制和执行,民生实事项目确定和实施,各社区(居委会)落实街道中心任务和自行实施的建设项目。年度议事内容先由代表按社区、企业、其他行业“三条线”分头征求群众意见,提出议题建议,再由人大街道工委征询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意见,然后确定年度议事计划并报党工委审定,其中发展城市经济和加强城市管理是每年的必议内容。每次议事活动安排议题一至二个,全年议事安排以文件形式告知人大代表及各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和街道办事处各办事机构,由相关方面极早进行议事准备。3年多来,代表联民议事的议题共26项,其中由代表征询选民意见后提出的议题8项,确保了议题选择既有宏观性、全面性,又有针对性、现实性,议事层次得到提升。
3、用“走访调研+平台征询”广泛集聚民意,让议事活动在坚实的群众基础上进行。每次议事之前,人大街道工委将本次议事内容再次告知全体人大代表、相关居民(职工)代表,由参加议事的人员根据议事内容,按行业分头走访选民(居民)、征询意见,并通过“人大代表进社区、服务居民零距离”等集中活动,增强收集民意的广度。人大街道工委在街道办事处建立实体代表联络站和网上代表联络站,在社区建立4个代表联络室,组织代表全天候、常态化地接待群众。三年多来,围绕代表联民议事议题,组织代表运用站(室)平台开展定向接待30次,接待群众共250人次,并在接待中进行互动交流,增强意见征询的深度。此外,人大街道工委还就相关议题开展专题调研,3年多来共组织调研26次,为代表联民议事提供依据,保证了议事质量。
4、以“分散预议+集中合议”优化议事方式,把程序运行定位在充分汇集民智上。分散预议在各代表联络室进行,由担任联络室负责人的人大代表召集和组织,相关选区的人大代表、居民(职工)代表及其他群众参加,参加人员均可发表意见,由联络室联络员汇总并报送人大街道工委;集中合议在街道办事处进行,由人大街道工委组织,辖区内全体人大代表、按议题需要确定的居民(职工)代表和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社区主职干部参加,街道分管领导报告相关工作,议事成员结合预议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填写《议事意见建议表》,由人大街道工委梳理汇总。3年多来,共组织各类事项的分散预议110场次、集中合议26次,内容包括城市经济转型升级、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河道水质提升、幸福社区创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开发、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垃圾分类管理、“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最多跑一次”改革、民生实事项目、小区物业管理提升等各方面工作,使议事活动更深更透,群众意愿得以更加充分地表达。
5、由“政府办理+代表督办”落实议事意见,为议事结果落地见效提供有力保证。3年多来,代表联民议事提出意见建议共518项,按照分级处理原则,对其中属于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由人大街道工委分别交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办理;属于区级机关和组织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由人大代表通过代表建议“直通车”交有关机关和组织处理。人大街道工委每季度组织代表和相关居民(职工)代表对议事意见进行跟踪督办,先后开展各种形式的督查活动36次,对其中未按要求落实措施的,向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进行工作提示或预警,还在每年年底,组织进行落实议事意见的成效评估,并将落实情况进行通报,接受群众对相关工作的监督。通过办理和督办,议事意见被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采纳427条,占比82.8%;一些涉及区级层面的建议,通过代表提出议案建议,也得到区级相关部门的办理落实。
二、取得的成效
1、改变了街道重大事项的决策习惯。由于街道没有一级人民政权组织形式,过去辖区内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事业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往往由领导班子“一锤定音”。实施代表联民议事制度,街道重大事项的实施由代表事后“督”前伸到代表联合居民事先“议”,构架起了群众议、党委定、政府做的制度平台。如人大街道工委就城市经济转型升级组织代表联民议事,针对议事中集中反映的发展楼宇企业问题,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成立楼宇企业服务中心,并搭建起了涵盖近4000家楼宇企业的信息平台,包含楼宇党建、安全管理、便民服务等多种功能;又如在组织开展城市管理议事活动中,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把老旧小区改造这一议事意见作为街道重点工作,2016年起全面实施对53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近三年时间共投资5.3亿元,涉及477幢房屋,受益户数1.2万户,对改善小区环境、城市管理提档升级起到巨大作用。通过代表联民议事,街道重大事项单一由领导层决策的习惯得到改变,决策更具科学性和可行性。
2、扩大了街道人大工作的领域和作为。一直以来,街道人大工作主要围绕发挥代表作用来开展,因为队伍小、职能弱、载体少,对街道公共事务管理参与度极小。实施代表联民议事制度,吸纳居民(职工)代表参与议事,队伍得到壮大;建立合符人大工作规律的议事程序,参与决策、监督工作的职能强化;运用二级议事、代表联络站(室)等平台开展议事活动,载体更加丰富。尤其是议事内容,向上延伸到涉及决策层次的重大问题,向下延伸到由社区(居委会)实施的小微项目,横向又扩展到多个领域,参与街道公共事务管理范围明显扩大。如福年社区金桥新村老小区改造后,停车位的居民停车秩序乱、部分居民又停不了车,通过代表联民议事,议事成员在实地踏看基础上与选民面对面沟通交流,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对250个停车位实行收费管理,停车乱、停车难等问题等到有效解决。因此,代表联民议事制度的实施,使更多基层事项的决策和实施纳入街道人大工作范畴,使街道人大工作有了更多的抓手、更大的作为。
3、倒逼了人大代表更好执行代表职务。人大代表是推进街道人民民主的主导力量,在实施代表联民议事制度中,“议”的过程就是集聚民意、表达诉求、贡献智慧的过程,把议事项目提升到决策层面,促使代表更有责任、更加用心做好议前准备,确保议事质量;建立代表联络站(室),组织代表开展定向或不定向的接待工作,实施规范化、常态化的联系选民听意见制度,促使代表自觉执行接待制度,努力为人民服务;人大代表与居民(职工)代表一同议事,让选民在参与人大工作中了解、掌握代表履职情况,自然形成了一种监督与被监督关系,促使代表更加尽职尽心,让选民满意。因此,代表联民议事制度从决策参与、平台运行和选民监督三大机制上,倒逼了代表更好执行代表职务。如福年社区居民郑小萍反映小区河沿急需修缮,红建社区居民单福康反映东芝小区应铺设煤气管道,王关林、虞建妙代表主动组织居民多次查勘现场,促使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几年来,街道辖区内的区人大代表共收集群众意见建议达900余条,通过梳理分析,形成书面建议120余件,在推进小区物业管理等民生事业方面发挥了有效作用,提高了闭会期间代表履职实效。
4、激发了群众民主参与的政治热情。对广大群众来说,家门口的民主实践是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每次代表联民议事活动,预议都在各社区代表联络室开展,集中合议也有为数不少的居民(职工)代表参加,使群众从中切身感受到民主过程的真实和可靠;议事内容由群众“出题”,解决的是大到关乎全局的大事,小到民生微实事、群众身边事,也使群众切身感受到民主参与的成就和自豪;议事成员分布广泛,多点采集、多线传输、多方表达选民意愿,更使群众切身感受到民主实现的便捷和顺畅。因此,实施代表联民议事制度,真正落实了群众对街道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群众的民主情怀、民主热情得到提升。尤其在街道民生实事方面,自2017年实施人大代表票选制以来,运用代表联民议事载体,组织人大代表和居民(职工)代表广泛征集实事项目,群众积极献计献策,提出的建议项目经综合后达35个,通过代表联络室预议和街道集中合议,确定正式候选项目17个,再由人大代表票选出正式项目14个,使民生实事项目的确定和实施更接“地气”,更好地惠及了群众。
(柯桥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杨高相、柯桥街道工委柯静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