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 扎实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
发布日期:[2018-11-23] 浏览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我区贯彻执行《宗教事务条例》工作
杨盛峰


    2018年8月27日,柯桥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主任会议召开,专题听取我区贯彻执行《宗教事务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晓,副主任蔡金标、胡国炜、葛美芳、沈祖伟、王张泉、刘斌出席会议。副区长姜宏斌列席会议。
    主任们听取了区民宗局局长俞园娟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柯桥区贯彻执行《宗教事务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目前我区共有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五大宗教,登记在册的宗教活动场所84处,民间信仰场所235处,宗教团体3个。
    主任们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宗教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突出“二安全二管理一治理”,并取得重要进展。主任们提出,要坚定决心抓方向,在宗教立场上实现“中国化”,深刻认识宗教工作政治性,把抓好管好宗教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要坚持不懈抓安全,在平安建设上实现新面貌,不断提高宗教领域公共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安全防范意识;要坚定信心抓引导,在同心同向上实现新突破,切实发挥宗教文化正能量,始终致力服务国家、服务社会;要坚定不移抓规范,在宗教管理上实现新提升,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宗教工作体制,努力创造爱国爱教、服务社会、知法守法、教风端正、高尚健康的宗教环境。
    吴晓主任在肯定我区贯彻执行《宗教事务条例》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后指出,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要强化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法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要突出重点领域,在宗教场所整治、宗教活动规范、宗教文化引导上下功夫,切实加强管理引导;要形成工作合力,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发挥网格的管控作用,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共同努力,切实把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做实做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作者系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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