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加强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总第168期)
发布日期:[2014-09-10] 浏览
 
    根据人大常委会2014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近期,法工委会同其他相关工委,在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晓,副主任邢柏生、沈祖卫的带领下,分组对区法院、区检察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以下简称《法官法》、《检察官法》,统称“两官法”)、加强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在听取两院相关工作汇报的同时,与有关职能科室、基层法庭的办案同志进行了深入交流,走访了柯桥、柯岩、湖塘、华舍等街道,与部分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走访了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国安局等部门,认真听取了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
   一、基本成效
    公正司法关键在人。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是做好司法工作的基础和保证。“两官法”是规范法官、检察官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法律,对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都作了规定。对“两官法”的执行情况反映了“两院”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换届以来,区法院、区检察院能认真贯彻落实“两官法”的具体规定,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法官、检察官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为推动司法工作的科学发展、促进公正司法、维护我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两官法”的贯彻落实取得了新的进展,司法队伍建设的工作成效较为明显。
    (一)司法职业素养逐步提升。一是队伍结构不断优化。从2012年以来的发展情况看,两官队伍的年龄和文化程度构成的变化趋势都较为明显,年龄趋向年轻化,文化程度趋向高学历化。据统计,2014年区法院40岁以下法官46人,占法官总人数的50.6%,本科、研究生学历84人,占92.3%,法律专业85人,占93.4%;区检察院40岁以下检察官32人,占检察官总人数的59.26%,本科、研究生学历83人,占94.32%,法律专业74人,占84.09%。两官的队伍结构正逐步优化,法律专业人才不断输送,年轻办案力量逐步增强,给司法队伍带来新的生机和希望。二是政治理论素养不断提高。能够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点内容来抓紧抓好,把握司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扎实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特别是通过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干警的司法为民意识,把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与依法办案、公正执法相结合,真正为群众解决司法工作中社会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三是服务大局意识不断增强。能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密切配合区委区府中心工作,致力于经济转型升级,助推产业创新发展,通过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保障我区各类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不断加强基层司法服务,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正当的利益诉求,最大程度化解社会矛盾,为我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司法工作水平稳步提高。从法院工作来看,一是审判工作效率不断提高。2012年以来,审判执行案件结案率每年均维持在90%以上,一线法官人均结案数也远远超过全省法院平均值,2014年上半年达到全省法院平均值的1.47倍,充分说明了我区法院的审判工作效率。二是审判工作质量不断优化。2012年、2013年和2014年上半年,当事人对案件的息诉服判率分别为 93.33%、93.13% 和91.34%,民商事案件调解成功率分别为54.70 %、50.30%和49.54%,均居全省基层法院前列。三是审判工作创新成果显著。2012年以来区法院先后取得了各类荣誉189项,集体和单项工作多次荣获全国、全省先进,说明审判工作亮点纷呈,特色明显,尤其是在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发展方面,“市场导向、司法主导、简易审理、执破结合”的企业市场化破产新路和“专业陪审员+专家人才库+专业辅助人”审判机制等都非常值得肯定。从检察院工作来看,一是刑事案件捕诉职能充分发挥。切实加强了检察环节刑事案件的审查批捕和提起公诉职能,2012年以来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和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数均居全市前三位和全省前列,有罪判决率达到100%,对影响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采取高压态势,通过提前介入和快捕快诉,坚决有效予以打击。二是职务犯罪查防力度进一步加大。能深入贯彻党中央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职能作用,严肃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2012年以来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58件61人,其中特大案11件13人,大案34件35人,副科级以上要案14件1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10余万元。同时不断创新预防工作方式,更好地坚持了惩防并举。三是诉讼监督效果较好显现。进一步强化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监督,努力做到追究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履行职责与创新机制并重,依法监督与配合协调并重,确保司法各个环节的公平公正、不枉不纵,较好地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  
    (三)司法监督机制更加完善。在内部监督机制上,更加注重两官的廉洁自律。区法院一方面强化了法官的廉政教育,加强自我监督,通过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廉政档案制度、观看廉政教育片、分发警示录、编发廉文共读、发送廉政提醒卡和廉政短信等多元化渠道、人性化方式,不断加强法官的内心约束,以廉养德,以德养心,自觉做到公心在胸,廉字当头,守义持正,巍如泰山;另一方面加大了司法巡查力度,通过明查暗访、信息化监控等渠道,严肃整顿司法作风和纪律,对法官队伍中出现的违法违纪和腐败问题坚决予以批评和整改。区检察院以周一夜学、周五学习日、青年检察官社团为平台开展职业教育,加强了对检察干警“八小时”内外管理,同时能以执法办案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为切入点,开展扣押冻结款物、讯问录音录像等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专项检查,提审、庭审等刑事检察工作专项检查,检风检纪专项检查和案件质量评查,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在外部监督机制上,更好地践行司法公开原则。区法院积极推行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在司法公开方面亮点较多,全市首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打造、诉讼服务频道、司法服务热线和短信平台的开通,裁判文书的网上公布,官方微博、民生直通车平台、网络发言人机制的设立等等,都是大数据时代法院践行司法公开原则的有益探索,还有今年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顺利推进,也有助于增强对审判工作的外部监督。区检察院在当事人诉讼权利告知、案件信息查询、重大涉检舆情公开回复等多项检务公开制度上有了新的突破,进一步完善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外部监督机制,依法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存在问题
    从调研情况来看,目前两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较为集中和普遍,特别是在当前司法体制改革大背景下,“两官法”在贯彻落实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也不少,亟待进一步修缮,两官面临的困境和困惑也日益凸显,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案多人少矛盾长期存在,司法资源配置不尽合理。两院的报告和座谈调研中集中反映的问题就是案多人少的矛盾长期无法得到根本性解决和缓解,一方面办案数量逐年攀升,人均办案数远高于全国、全省平均值,另一方面近年来青年干警的大量招录,加之人员退休和骨干流失,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的不完善,主要业务科室存在司法资源配置不合理的问题,导致主要办案力量匮乏,不能有效应对新形势下办案的需要。如区法院民一庭16人中,35岁以下的10人,占63%;民二庭、民四庭16人中,35岁以下的12人,占75%,老中青三代配比严重失衡,中坚审判力量不足。二是司法权运行的行政化倾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效能。部分人大代表在座谈中提到了这一问题,虽然司法工作必须放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但不可否认的是,两院特别是两院的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有时承担了过多的行政性事务,司法权在运行过程中存在较多的行政化色彩和倾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效能的提高和司法独立原则的落实。三是两官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两官招录选任方式存在不合理之处,两官的选任无法与其他部门公务员相区别。少部分法官、检察官的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还有待转变,司法业务能力还不够精通,局限于传统思维和司法惯例,年轻干警由于社会阅历和办案经验的不足,理论转化为实践的能力还有待加强,应对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能力还不够。四是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机制不够健全。随着社会对司法的需求和期待不断提升,司法工作高要求、高压力、高风险的特点日益突出,一线干警普遍面临超负荷的工作量以及涉法涉诉信访、社会舆论影响等多重压力。“两官法”对两官职业保障激励机制不足,政治地位、经济待遇不能很好体现,干警职级晋升空间有限,导致职业荣誉感和价值认同感降低。
    三、几点建议
    针对“两官法”贯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两院”队伍建设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现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有效缓解办案压力。一是要严格规范两官的准入条件。顺应当前司法改革形势,进一步提高两官的招录条件和标准,使所招录的司法人员能真正适合司法工作的专业性和岗位的特殊需要,从目前全国的司法改革试点来看,两官要通过专门的遴选委员会选举产生,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在政治素养、廉洁自律方面考察把关,人大依照法律程序任免,逐步改变两官队伍大、门槛低、素质参差不齐的现状。另外,要加大对司法辅助人员的招录力度,节省有限的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二是要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最大限度挖掘办案人员的潜力,尽量将具有司法资格的司法人员充实到办案一线,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实现办案相对均衡化,根据收结案分布不均衡情况,积极引导办案干警科学分配工作时间,合力安排案件办理进度,消除因案件扎堆办理而导致的瞬间工作压力,提高办案质量,破解人少案多困局。三是要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积极探索符合司法机关特点的人员管理机制,对两官和司法行政、辅助人员采取不同方式进行管理,突出两官的办案主体资格,对两官实行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专业职务序列,逐步改变拥有两官头衔却不办案、内部行政管理机构膨胀的问题。
    (二)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全面提高司法效能。权责明晰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是公正高效廉洁司法的必要保障。一方面,要构建科学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以完善主审法官责任制、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切入点,确保法官、检察官独立办案资格,明确办案人员的权力和责任,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严格错案责任追究,形成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的司法权利运行机制,逐步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判审分离、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审判工作内部层层审批、权责不明,错案责任追究难以落实等司法行政化问题,杜绝行政权干涉司法的可能性,维护司法独立、公正和效率。另一方面,要健全对司法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运用科技化、信息化手段,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职能作用,加大人员培训力度,确保其充分履职;进一步优化律师的执业环境,探索建立律师为主体的社会第三方参与机制,切实发挥律师在司法活动中的监督制约作用;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全面推进办案工作全程录音录像、生效裁判文书网上公布、民生直通车平台等有效措施,构建动态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三)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司法能力建设是队伍建设的关键。在思想政治建设上,要始终把握司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结合司法工作实际,把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引向深入,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统筹大局的能力,善于运用政治智慧和法律手段,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在业务能力建设上,要加强履职能力培训,拓宽交流渠道,加强多岗位、跨部门锻炼,注重拓宽人权保护、公共安全、社会管理、信息技术、舆情应对等知识领域,切实提高新形势下做好服务人民群众、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大力开展网络教学、培训,创新教育培训载体,利用远程视频系统,开设法律大讲堂等,让全体干警能同步分享工作经验、学习了解司法动态和司法技能,传播先进的司法理念;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分级分类培训,及时更新知识结构,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在纪律作风建设上,加强对易发生徇私枉法、滥用职权、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重点岗位和工作环节的内部监督制约,坚决杜绝司法队伍中的以权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损害司法工作权威和司法队伍形象的违法违纪行为,自觉树立公正、清廉的司法形象,提升执法公信力。在司法文化建设上,通过多样化途径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定期邀请心理学方面的学者专家授课,加大对干警的心理疏导,关注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尽可能争取家属对司法工作的理解,帮助干警疏导工作压力,有效放松身心,使干警在忙碌的工作学习之余,得到精神文化的滋养。
    (四)加大司法职业保障,提升两官职业尊荣感。两官的职业保障是本次调研中反映最集中、呼声最强烈的问题之一,在两院报告的最后部分也明确提到。司法职业保障是确保两官依法履职的基本保证,基于司法职业特点为法官、检察官提供较高的物质保障、身份保障和心理支持,才能吸纳更多的优秀人才进入两官队伍,有助于队伍的稳定优化和司法事业的长远发展,加大对两官的职业保障既是今后司法改革的重要方向,也是“两官法”修改的重要内容。一是建立与司法职业特点相适应的职业保障制度。在两官的薪俸、任期、豁免、惩戒、免职等方面可作出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特殊规定,更好地体现法官、检察官的职业特点和职业地位,提升职业尊荣感。二是完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进一步落实司法人员任用、职务晋升、薪酬待遇与德才表现、工作业绩、能力素质挂钩的制度,将奖励指标更多地向一线办案科室干警倾斜,给基层司法工作者特别是办案一线干警创造更多的升职空间和机会,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加强职业风险保障。建立和完善司法人员履行职务受到侵害保障救济机制和不实举报澄清机制,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依法严惩暴力抗法行为,完善因公牺牲、意外伤害等抚恤救助制度,降低职业风险,确保法官、检察官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两院报告中关于“两官法”的修改建议,我们将进行认真分析梳理,并在适当的时间按照规定程序上报。(绍兴市柯桥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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