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话语权之我见
发布日期:[2014-12-12] 浏览

邢柏生

    说话是人与生俱来的一种本能,话语是人们说出来或写出来的语言,话语权简言之就是说话权和发言权。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种决定决议、审议意见,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等,都要通过书面或口头的语言形式反映出来,也就是说,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监督权和人大代表的履职,想绕开“话语”是很难表达的。话谁都会说,但要说好并不简单。你的话有多少分量,别人能否听得进,能采纳多少建言,这就有个“怎么说”的问题。因此,人大代表如何发声、怎样用好话语权,有许多潜力可挖,有不少文章可做。我就这一话题,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姿态”制约着话语认识的深浅。也就是说你的姿态有多高,你的认识就有多深。

    代表是一种荣誉,都能形成共识;代表更是一种责任,在认识上就有差距了。当代表大家都非常积极,若叫他参加会议或活动,有的积极性就不是很高,如果叫他发言,有的就推三阻四了。代表法明确规定,代表有参与审议、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等权力,并规定在人大各种会议上的发言,不受法律追究。这不仅使代表拥有了话语权,而且有了免责保障。但在现实中,参会有请假的,更有缺席的,有的一届没有一件议案建议,有的审议发言不作会前准备,有的甚至一言不发,这种姿态,对神圣的话语权是绝对的亵渎。代表既要会“代”,更要能“表”,代表广大选民充分表达他们的诉求与意愿。

    当前,部分人大代表对话语权,在认识上还存在一些误区,主要有4种表现:第一种是不想说,言多必失,话多得罪人就多,你好我好大家都好;第二种是懒得说,建言不被采纳,说了等于白说,白说不如不说;第三种是不会说,说话滔滔不绝,大多不着边际,说得吃力听得更费劲;第四种是应付说,不说不好意思,多说没有意思,说两句意思意思。这种不想说、懒得说、不会说、应付说、想说又说不好的大有人在。其实,人大的许多工作都要利用“话语”这种形式去体现,代表的许多活动都离不开“话语”这个主要履职手段。话语权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仅仅是说几句话,它具有丰富的内涵。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专题会议、座谈会,各种决议、决定、意见、审议、评议,约谈、询问、督查,代表议案建议、代表视察、代表发言、社情民意、调查报告等等,都是属于人大及代表话语权的范畴。无论何种话语形式,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要通过口头或书面来表达。话语的机会无处不在,话语的方式如此众多,全在于你的认识和把握。只要认识到位,姿态端正,就会珍惜每一次话语的机会,就会掂量每一次发言的分量,就会重视每一次审议的责任。如果参会无建议、审议不发言、督查没声音,实际上是把代表的话语权放弃了;如果建议质量不高、审议发言不认真、督查反馈没有真知灼见,实际上是把代表的话语权削弱了。我们暂且不管你是想说还是不想说,也不论你是想要这个话语权还是不想要这个话语权,单从代表的身份,至少要从以下两个角度想一想:一是代表选民的角度,你这个代表是选民选出来的,你是群众的代言人,要想一想群众需要什么、盼望什么,想到群众有呼声,你就不能沉默。二是代表其他代表的角度,除人代会外,人大的绝大多数会议与活动,都是少数部分代表参加,要想一想我履职了吗、尽职了么?想到我不来自然有其他人会来,你就不能“静音”。

    二、“水平”决定着话语分量的轻重。也就是说你的水平有多高,你说话的分量就有多重。

    一方面人大自身的各种会议、督查等工作和活动载体,需要代表积极履职;另一方面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部委局办的工作,需要听取来自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广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这就为代表履职搭建了一个很好的平台。至于代表的意见能够对决策产生多大影响,建议多大程度被采纳,就要看你问题是否抓准、分析是否透彻、说理是否精辟、建议是否合理,一句话,就是看你的话语质量和水平高不高。综上所述,提高话语水平决定着声音的分量。

    如何提高话语质量,有许多途径可走,但我认为关键是要做好“深、精、专”三篇文章:一要深。一定要深入调研、细心琢磨、反复推敲。饭可随便吃,话可不能随便说,不要了解不透、信口开河、肤浅无聊。二要精。一定要有精辟的语言、精辟的观点、精辟的分析。话不在多,在于有理有据有见解,掷地有声说到点子上。中国古代有“一诺千金”、“一言九鼎”之类的古语,不是话说得越多、文章越长就显示水平越高。三要专。一定要围绕审议或督查的内容,紧扣主题,说内行话、说专业话。发言不要跑题,切忌花里胡哨、神吹瞎侃、东拉西扯、不着边际。另外,还得补上一句,即使做到了“深、精、专”,并不等于就一定用好了话语权,因为话语权需要通过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水平,也就是口才与文才,这是基本功,就不再累述了。

    三、“时机”左右着话语艺术的高低。也就是说你的时机把握得有多好,你说话的艺术就有多高。

    同样一个建议,在不同的时机、不同的场合,用不同的方式,产生的效果也是截然不同的。同样一件事,可以正说也可以反说,可以今天说也可以明天说,可以在这里说也可以在那里说。同样一句话,有的说出来即使是批评,听了也舒服;有的哪怕是表扬,听了也难受,这就是说话的艺术问题了。

    为什么有的人一开口就能抓住对方的注意力,怎样才能一下子把话说到对方心坎里,让他听得进,甚至采纳你的建议,这就是话语的攻心术,“声”入人心,让对方口服心服,这就要选对时机、选对场合、选对交流的对象。因此,有时要说在前,如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大针方针的确定;有时要说在后,如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和对一些单位的批评意见;有时要说在过程中间,如对某项工作的督查视察和跟踪调研;有时要唱赞歌说好话,充分肯定成绩,鼓舞斗志,使其工作更有干劲;有时也要充当黑脸讲些刺耳的话,严肃指出问题,明辨是否,使其保持清醒的头脑;有时以代表个人身份“说”,有时以代表小组名义“说”,有时以人大常委会某个工委出面“说”;有时口头“说”,有时书面“说”,有时个别约谈“说”,有时会上公开“说”。总之,什么时候说什么话,什么场合讲什么事,都是很有艺术讲究的。

    建言时,要注意以下三点:一要设计好话题。人大的话语权,主要是依托自身组织的各种会议与活动,其次是同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邀请人大领导、人大代表参加的会议或征求意见时。参加会议与活动的代表,一旦有话语的机会,先讲什么、后讲什么、讲到什么程度,一定要把话题设计一下。二要把握好导向。在不偏题的情况下,着重关注大事、要事、群众事和发展事,切不可借机为自己说话,为小利益发声或随意发泄不负责任的个人观点。三要贴近话语对象。谈话、发言和交流必须看对象,否则就会犯“对牛弹琴”的错误。行使话语权时不看对象,完全按照自己固有的思维模式和表达方式,甚至把“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大话、套话、空话、官话、假话搬上来,不仅说服不了别人,反而自损形象。只有贴近对象,有针对性,才能获得认同、形成共鸣,收到最佳效果。

    四、“分寸”影响着话语作用的大小。也就是说你的分寸掌握得有多好,你说话的作用就有多大。

    说话要有分寸,是我们平时常听到的一句话。人都爱面子,尤其在公共场合,情感交流更加重要。一般来说,有分寸的话,对方听得进去一些,也容易接受采纳一些。并不是谁说得越多、嗓门越大就越在理。同时,也不必过于谨慎,顾虑重重,说话时思前想后,事事注意、处处小心,该说的也说不到位了。

    如何把握说话的分寸,没有一个标准的尺度,各人说话的习惯也大有不同,就共性而言,我认为以下六点在建言时可供参考:一是把握好度。说话语速不要过快,声调也不必过高,话不能说得太满,说过火了也不好,做到尽职不越位。二是站好角度。既要站在人大代表的角色积极建言,又要换位思考一下,多替别人想一想,做到监督不添乱。三是实话实说。没有经过核实的话宁可不说,说出去的话就一定要经得起推敲,讲清事实依据和法理依据,倡导生动活泼而又朴实亲切、旁征博引而又通俗易懂、情理交融而又深入浅出的文风,以增强话语的感染力,做到务实而不捕风捉影。四是区别对待。能办的事要说得有依有据,可办的事要说得有理有节,不能办的事不去说,一时办不了的事暂且不说,要区分轻重缓急、简繁难易,做到适度而不过头。五是讲究方式。适宜口头的不书面,适宜集体的不个体,适宜直接的不间接,善于抢占话语先机,早谋划、早发声、早造势,以增强话语的主动权,做到灵活而不死板。六是把好关口。人大代表在发言时虽有免责权,但要加强自身修养,加强自我约束,严于律己,为自己的话语把好关。说话要有取舍、要有选择,要掂量政治影响和社会责任,做到清醒而不糊涂。

    人大是权力机关,代表又来自广泛的战线,尤其是接受人大监督的“一府两院”,对代表的建言十分重视,只要说得在理,大多都会采纳。政府与有关部门,也善于借人大代表之言来推进工作。因此,我们每一个人大代表,都要珍惜自己的话语机会,用好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