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 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发布日期:[2014-10-20] 浏览

——在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摘要)
吴 晓
(2014年9月16日)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座谈会,回顾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年所走过的光辉历程,总结宝贵经验,展望光明前景,这对于我们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与时俱进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刚才,8位同志做了很好的发言,从各自亲身的体会,从不同的角度视野,回顾了人大制度在我区的发展历程,阐明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性,并就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我深有感触、很受教育和启发。下面,我再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第一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的第一部宪法,第一次以根本大法的形式,明确规定了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自己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务委员会,推动了人大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们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它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实践中,把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同中国国情相结合,经过长期不懈的革命实践和社会探索,总结得出的最适合我国生产力发展、最符合我国国情的民主政治制度。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这“三个自信”都离不开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信。
    当前,我国仍处于重要的战略发展机遇期,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新任务,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真正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地运转,有力地维护了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正如习近平总书记9月5日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讲话中指出的:“60年的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在新的奋斗征程上,必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继续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牢牢把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掌握在人民手中。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任务。”所以,作为一名人大工作者,我们不仅要坚决拥护好国家的这一根本政治制度,更要坚定不移地宣传、推动、实践和发展好这一根本政治制度。
    第二方面,我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发展和实践体会
    我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经历了一个从过渡到建立,从曲折发展到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的过程。1949年10月到1954年6月,实行的是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前的过渡时期,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1954年7月,绍兴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树立了我县人民当家作主新的里程碑。1966年4月绍兴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后,处在“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时期,人大制度名存实亡。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人大制度又步入正轨,特别是1982年6月,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绍兴县人大设立常委会,人大制度的发展进入到一个新的历史时期。60年来,我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不辱使命,不负重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地方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主要表现在:
    一是依法监督工作成效明显。常委会依法加强监督工作,围绕党委中心大局工作,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探索实施专题询问等形式,特别是重点对教育费附加征收、鉴湖水系保护、印染产业集聚升级、工业强区建设、旅游业发展、五水共治、食品安全、医疗改革、社会养老保险、学前教育、农村住房解困、普法工作等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民生改善的重大问题,以及法、检两院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审议意见。通过监督,推动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督促解决了一大批民生问题,增强了人大常委会的公信力,在社会上树立起了良好的形象。
    二是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稳步推进。常委会在深入细致调研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中的重大事项,特别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五年规划纲要、财政决算、水污染防治、城市规划、企业解困、违法违章建筑整治等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及时有效地把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转变为国家意志。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的高度统一,对新一届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实施任前法律考试,探索实施对司法机关干部的任前资格审查和考察,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干部人事保障。
    三是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常委会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优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代表活动经费,积极开展代表培训,努力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依托省人大常委会信息网络,开通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加强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服务。开展代表精神大讨论,积极组织代表活动,通过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以及向选民述职、评议政府工作、建立代表联络站、推行镇政府实事工程票决制等活动,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历届来共督办议案建议15000多件,积极探索建议督办方式,通过实施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直通车”制度、常委会领导联系督办重点建议、开展建议办理工作绩效评估和满意度测评等活动,有效解决了一大批民生问题,代表的主人翁意识和履职责任得到进一步增强。
    四是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常委会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的要求,不断加强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早在上世纪80年代,我们在全省就率先探索在乡镇设立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目前常委会内部已完善确立起“两室六委”的机构设置,建立健全了常委会议事规则、人事任免等运行制度,促进常委会工作的依法规范。常委会致力于干部队伍建设,尤其是在党委的关心支持下,目前在镇街人大全部设专职人大主席(主任),并配备两个副职和一个专职人大干事,这在全省人大系统都是少有的。常委会注重干部的学习教育,通过“一月一法”、“人大讲坛”、青年干部“微讲堂”等载体,努力提升干部的政治、法律和业务素质。常委会坚持推进工作公开,不断拓宽渠道和平台,通过人大杂志、报纸专刊、网站等媒体,加强人大工作宣传,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常委会通过学习型、法治型、服务型机关建设,在社会上树立起了公正、务实、高效、廉洁的形象。
    60年来特别是我区(县)人大设立常委会来的生动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区的实施,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在不断的实践和探索中,给我们留下了丰富而宝贵的历史启示:
    ——必须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最根本的政治原则。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大工作才能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有效地顺利地得到推进。
    ——必须始终把坚持依法履职作为人大工作的基本准则。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力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必须严格依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办事。人大工作的一切改革和创新,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进行,这是维护法律尊严和统一的需要,也是保障人大工作有效性的根本措施。
    ——必须始终把坚持服务大局作为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工作只有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来谋划、来推进,才能站得高、看得准,抓住重点,抓住要害,取得实效、获得发展。
    ——必须始终把坚持为民谋利作为人大工作的最终目标。人大工作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只有牢记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必须始终把坚持改革创新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动力。改革创新历来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发展进步的力量源泉,也是新时期做好人大工作的不竭动力。只有在坚持依法的前提下,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人大工作才会充满生机和活力。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9月5日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讲话中指出:“新形势下,我们要毫不动摇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张德江委员长在昨天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理论研讨会上指出,“面向未来,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历史新征程中,我们必须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增强政治定力,走好自己的路,把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
    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9月5日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省、全市、全区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并以这次纪念活动为契机,继承老一辈人大工作者的智慧和勇气,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潜心研究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依法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各项权力,保持一线状态,坚持一线标准,实现一线作为,为开创我区人大工作新局面而继续不懈努力!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