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多种角色 处理“四对关系”
发布日期:[2013-08-19] 浏览

谭震建

    去年县、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以来,人大干部队伍力量更强,镇(街道)人大正副主席(主任)兼职分管镇(街道)其他工作也多起来了,据不完全统计,全县19个镇(街)人大正副主席(主任)中,兼职分管其他工作占近50%,主要分管着拆迁、城建、农业等工作,这无疑对提高镇(街)人大工作的地位,更好地发挥镇(街)人大干部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笔者以为,人大干部兼职是干部体制运行的新尝试,值得肯定与推广,但在如何摆正位置与处理工作问题上,必须搞好角色转换,处理好四对关系:
    首先处理好与镇(街)党(工)委工作的关系。镇(街)人大干部既要主动配合协助党(工)委做好党(工)委中心工作,又要牵头依法开展人大工作,这就需要通盘考虑,统筹安排,搞好结合。特别是在依法组织召开镇人代会,闭会期间组织代表活动,加强镇(街)人大工作宣传等方面,不要只顾党(工)委工作而放松了人大工作。
    其次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镇(街)政府工作和人大工作虽然有各自的特点,但两者又相互依存、相互配合。镇(街)人大主席(主任)、副主席(副主任)要正确处理两者关系,要正确把握监督与支持关系,把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到帮助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查找问题、推进工作整改上。组织代表开展调研、视察督查等活动时,要更多地邀请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参加,及时协同解决问题。要加强与政府的联系协调,使政府既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又要毫不放松地抓好日常工作。
    第三处理好本职和兼职工作的关系。从目前实际情况看,镇街人大干部不可能单纯做人大工作,必然会有许多兼职,特别要完成党委布置的中心工作。坦率地讲,在镇街,如果党委书记只让人大干部做人大工作,其他工作一点不布置、不安排,那么这个人大干部在镇街的实际作用很小、实际地位很低,人大干部搞一点兼职,是应当的,甚至是必须的。如何正确处理本职与兼职的关系,必须把握好原则。一是明确主次,抓主要矛盾。作为人大干部,首先要抓住主要矛盾,总体上讲要管好自己的“责任田”,完成人大本职工作,如果人大工作做不好,那就不是称职的人大干部。二是两者兼顾,不顾此失彼。不能强调人大工作而忽视兼职工作,也不能过多从事兼职工作而忘记人大工作,必须把握好“度”。三是搞好结合,促“双丰收”。人大干部把本职工作与兼职工作结合起来,以人大工作优势推进中心工作,在完成中心工作促进代表履职,那就更好地完成了本职和兼职工作。比如,自己是人大干部,又负责部分“拆违”工作,那就可以组织代表对“拆违”进行视察,以代表工作促进“拆违”,在“拆违”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
    第四处理好与县人大常委会的关系。镇街人大主席(主任)要主动、经常地与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加强联系。如遇人代会或换届选举期间,要事先向县人大常委会请示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问题,以保证依法行使各项职权。日常工作中遇到特殊情况或把握不准的事,要多向县人大常委会请示、报告,以得到支持和帮助。对上级人大常委会要求参加的活动、需要配合的调研等,均要积极参加或配合,这样上下一致,有利于形成合力、更好地推进人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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