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增强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感
发布日期:[2013-08-16] 浏览

——在镇、街人大工作例会上的讲话(摘要)
邢柏生
(2013年7月9日)

    一、要充分肯定成绩和看到不足
    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265件,创历史新高。今年的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有4个显著特点。一是代表责任意识增强,建议数量增多,质量有新提升;二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承办单位办理自觉性增强,问题解决率有新提高;三是县、镇两级人大督办力度加大,方法改进,办理时效有新推进;四是很多建议被采纳,并得到落实,作用有新发挥。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问题与不足,主要存在两个方面。一是承办单位的办理效果不尽如人意,如还存在一些延期答复,实际解决率不高,办理工作不够规范等问题。二是部分代表的建议质量不尽如人意,如还存在一些建议内容不够具体,主题不够突出,可行性不强等问题。
    二、要加深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
    提出议案和建议,是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发挥代表作用最基本最常用的一种形式。我们对代表议案建议的重视,不仅仅是对代表主体地位的尊重,而且是对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尊重,是对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尊重。其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它是代表的法定权利和义务。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都规定,人大代表依照法定程序向国家机关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应当履行的一项法定职责。所以,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决不是代表的个人行为,而是代表执行政治职务的行为,是表达人民群体意志的行为,是人民民主权利的实践,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
    第二,它是对行政司法工作的督促和支持。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本身就是对“一府两院”工作实施监督,这种监督形式通过两个层次来实现。第一层次,代表根据群众意愿,要求政府和有关组织解决某些突出问题;第二层次,人大常委会尊重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督促“一府两院”解决有关问题。代表建议不仅起到监督作用,同时还起到促进作用。因为代表所提议案建议中,有一些是政府和有关部门平时没有顾及到的,有一些是政府和有关部门准备要做的,办理代表建议,无疑是一种推动力。
    第三,它是代表联系选民的载体和目标。法律明确规定,代表必须保持与原选区选民或选举单位的密切联系,党的十八大也明确要求“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就是代表联系选民最简便、最务实、最有效的方式。要提出并且提好代表议案建议,必须广集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必须经常走访了解社情民意,真正为民代好言。
    第四,它是人大行使职权的源泉和动力。代表议案和建议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利用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内容,确定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重点,询问政府有关工作;利用督办代表建议,监督“一府两院”工作,推进政府重点工作和民生事业。这种方法既直接又成效明显。从实践看,代表提出的建议,也是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主要依据之一。
    三、要进一步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
    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总的来讲就是两句话:一句是代表的议案建议一定要提好,另一句是办理代表建议一定要办好。为达到这两个目标,代表与承办单位双方都应在提高建议质量、提高问题解决率上进行不懈的努力。
    第一,代表提出议案建议,一定要高标准、严要求,也就是说,提的一方要提好。
    1、概念要分清。代表议案和建议是有明显区别的,主要有三点:一是代表议案的提出必须是10人以上联名;二是议案所提问题必须是属于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三是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起到重大作用的事项。由此可见,代表建议的提出,不管代表10人以上联名还是单个代表提出都可以,有些代表往往认为提出建议联名人数越多越好,但如果内容不好,即使人数最多也起不了作用,也就是说成不了大会议案。近几年来没有议案产生,就说明质量还有待于提高。
    2、调研要深入。代表议案建议的来源是社情民意,而要掌握社情民意,必须开展大量调查研究。但现在的问题是,有些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调查工作没有做好,研究工作做得就更不深了,有的甚至是临时动议,这就影响了代表议案建议的质量。因此,代表写议案建议前,要到选民中多听、多看、多问,还要多想、多议、多改。
    3、建议要可行。为群众说话,为百姓办事,光有胆识和勇气是不够的,要讲究方法,特别是要对建议进行可行性分析。所提的建议要符合有关法律和上级的政策;要从大局出发,避免为了解决个人问题;要充分考虑办理建议的条件是否具备等情况,只有这样,才能提高问题的解决率。
    4、形式要规范。主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内容要规范,做到一事一议;二是格式要规范,按规定的格式填写;三是提交要规范,代表议案要在大会规定时间内上交。
    5、落实要追踪。对于那些应该解决、一时还没有解决的问题,不要一提了之,而是要跟踪督促到底,一直督促到问题解决。对代表建议办理落实不力、问题解决不好的,不必违心填满意。有的代表建议就是通过反复提出、跟踪督办,最终使建议得到落实的。
    第二,办理代表建议,一定要高效率、严督促,也就是说,办的一方要办好。
    1、主体要明确。代表建议的办理对象是全方位的,因为代表法规定的代表建议权,是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而不仅仅是对政府或者“两院”工作的建议。所以,所有机关和组织都有承办的责任。
    2、时间要把握。对代表建议办理答复时限问题,是法律对代表建议工作中规定的唯一一个时间界限。一般是3个月内答复,较难的可延期到6个月内答复。因此要做到:一是交办要准确,否则势必影响办理进度;二是延期要规范,须书面报县人大常委会许可;三是协调要提早,为在规定时间内答复争取主动。
    3、办理要规范。要按照程序规范办理,不仅时间要规范、面商要规范、答复件也要规范,做到在规范办理上达到质量要求。
    4、沟通要及时。办好代表建议,沟通这个环节非常重要,特别是沟通的动机要端正、态度要真诚。有的承办单位与代表沟通,纯粹是追求代表满意而不追求解决问题,把工作沟通变成了“感情沟通”,这是很不正常的。沟通的真正目的是为了相互理解、达成共识、提高问题解决率。
    5、效果要讲究。这是代表和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也一直是办理工作的难点和重点。为了提高实效,县人大常委会下半年将采取四项措施:一是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二是组织代表视察部分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三是开展对建议办理较多局办及对建议未作答复的有关部门进行督办;四是组织代表对经信局和环保局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绩效评估和满意度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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