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县、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发布日期:[2012-02-02] 浏览

赵士君

    12月25日,是我县县、镇两级人大代表的投票选举日。全县广大选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投下庄严而神圣的一票。据统计,当天有603752名选民参加投票,参选率98.5%。加上之前已经完成的人大换届选举试点单位——钱清镇,全县参加投票选举的选民达659618人,参选率98.6%。这次选举,全县划分为109个大选区(县人大代表选区)、470个小选区(镇人大代表选区),一次性足额选举产生我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97名,同时选举产生15个镇的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44名。他们将代表全县72万人民,行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力。
    这次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我县严格执行选举法和中央、省委、县委的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三保一提高”目标,在具体工作中积极创新选举工作方法,各阶段进展顺利、情况良好,选举工作呈现出几个亮点。

选民登记依法有序

    据统计,全县共有669051名选民进行了登记,登记率达86.95%。
    我县是沿海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全县企业多、外来人员多、经济社会组织形态多、上级派驻的机构多,情况非常复杂。面对这样的现状,县人大常委会及早调研思考、认真研究,并通过钱清试点实践,改进选民登记方法,保障选民不失选举权利。用“单位先行法”,先行开展企事业单位选民登记,摸清并核定选民数,提前将选民联系单发往其他村、居委会、社区。用“主动服务法”,各选举委员会、办事处通过上门、发函、传真等形式,主动联系取得选民资格证明的有16458人,外来人员选民登记总数32897人,确保了外来人员的选举权利。主动联系司法机关,统一确定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的名单,通知各选区在选民登记中予以除名,防止因标准把握不一而错认选民资格。用“统一对接法”,统一对村、居委会、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进行选民登记协调,通过联系衔接,全县核减选民13085人,有效防止了选民登记中的重登现象。

选举过程充分民主

    改进提名、协商代表候选人方法,用“公推群荐法”,即先集体讨论,再以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据统计,一轮代表候选人推荐中,选民推荐的县代表候选人达813名,占总数的86.03%;选民推荐的镇人大代表1978名,占90.03%,使人大代表的产生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用“结构分解法”,即按照非党、妇女、专业技术人员等代表结构的要求,有重点地引导选民进行协商。用“二次动员法”,即除选举动员大会动员外,在投票选举前再次进行选举动员,调动选民的参选积极性。用“力量统配法”,即选举工作力量由各镇街统一调配,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并保证工作人员既严格执行近亲回避制度,又保障选举顺利进行。用“因村制宜法”,即根据各村居(单位)的实际情况,采用投票站、流动票箱等不同形式,进行组织投票选举,千方百计提高选民参选率。用“排查预防法”,即事先排查选举可能出现问题的村居(单位),及早采取措施,着力化解不利于选举的负面因素。
    根据选举法规定,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的,应辞去选举委员会职务。本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共有3名县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17名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在被推荐为正式代表候选人后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

代表结构科学合理

    选出的人大代表,结构较为合理,素质较高,具有较好的广泛性、先进性和代表性。据统计,当选的297名县人大代表中,妇女77名,占25.9%;非中共党员102名,占34.3%;工人农民173名,占58.2%;一线工人农民55名,占18.5%;专业技术人员55名,占18.5%。1044名镇人大代表中,妇女300名,占28.7%;非中共党员381名,占36.5%;工人农民810名,占77.6%;一线工人农民646名,占61.9%;专业技术人员123名,占11.8%。
    在代表结构比例中,妇女、基层一线代表比例上升,领导干部的代表比例明显下降。县代表中,党政干部代表69名,占23.15%,比上届降低4.16个百分点。同时,为保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50.5%县人大代表得以连任,超过上级1/3人大代表连任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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