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宅基地置换工作 解决农民住房困难
发布日期:[2011-06-30] 浏览

——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视察宅基地置换工作

  去年县委县政府部署开展农村宅基地置换工作,时间过去将近一年,这项工作究竟开展得怎么样?4月26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进行专题视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徐林土,副主任章生建、施平平、于茂法参加视察,副县长蔡于革等陪同。
  代表们实地视察了齐贤镇“东贤花园”安置小区建设工地,听取了县农办主任徐阿幼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县宅基地置换工作情况报告》。我县宅基地置换工作开端较好。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宅基地鼓励农民进城镇居住的若干意见》等政策,17个镇街出台相应实施细则;各镇街及时编制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16个镇街的第一期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已经完成,总规划建设6861套,建筑面积90.26万平米,用地62.73万平米;有近7000户农户有置换意向,并确定今年建设10个左右农民集中居住区,完成1500户置换任务;县财政和镇街分别安排1亿元和2.7亿元专门用于此项工作,目前齐贤、稽东、柯岩3镇街已有201户农户签约或参加交房仪式,取得实质性进展;平水、兰亭、漓渚、安昌等镇街的农民集中居住区正报批之中。
  代表们高度评价了这项工作,认为它对于解决农民住房困难、改善民生,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城镇一体化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和拥护。大家对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所做的大量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推进这项民生工程提出许多建议意见。
  县人大代表、齐贤镇曙光村党总支书记沈如川说,宅基地置换工作要全面推广,还需要过程,特别要提高群众的认识,政府要加强宣传,持之以恒抓下去,让群众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县人大代表、柯岩街道新未庄社区党委书记周兴夫讲,安置房质量非常重要,一定要好,甚至应比商品房好,以改变百姓“安置房质量差”的老观念;对置换后的宅基地应充分利用好,防止产生违章建筑。县人大代表、湖塘街道鉴湖村党支部书记罗建明认为,由于资金、房屋建设、群众意见等方面原因,有的镇街干部怕承担责任,说得多,做得少,要加强对镇街干部的教育。县人大代表、平水镇西湖桥党支部书记徐晓耿提出,宅基地置换政策要与目前农村的拆迁政策、其他农村住房解困政策相接近,如果宅基地置换政策不优惠,那这项工作就难以推进,有些政策还要细化。县人大代表、王坛镇南岸村党支部书记陶国强说,要推进宅基地置换工作,必须加大对违法违章建筑的打击力度。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茂法指出,要坚定方向,坚定不移地把这项改善民生、建设美丽乡村的大好事抓下去;要坚持原则,坚持公平公正,掌握好政策,取信于民;要因地制宜,针对山区、平原等复杂情况,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徐林土在总结代表发言后指出,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让群众真正认识这是一件造福于民的大好事,让镇村干部真正认识这是事关重大的民生工程,从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合力推进。要细化完善政策,宅基地置换政策与目前的拆迁政策、解困政策应基本一致,宅基地置换政策甚至要更优惠,激发群众的积极性,把好事做好。要加强监管,重点监管安置房结构,房屋结构要符合农民的心理需求、实际需要,要加强指导,搞出几个较好的典型户型,供农户选择;重点监督房屋质量,安置房质量应比商品房更有保障,政府必须加强监管。同时,要坚决整治违法违章建筑,保障农村宅基地置换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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