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村级“三资”管理
发布日期:[2009-08-10] 浏览

——兰亭镇探索农村“三资”管理调查报告
孙岳传 蒋志芬 许万根

  过去一段时间,由于农村“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缺乏有效管理和监督,兰亭镇乃至绍兴县有相当一部分村或多或少存在着资产流失、资源浪费、不良债务增多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缺陷,也导致农村干部违纪违法事件时有发生,涉及“三资”问题的信访和纠纷逐渐增多。近3年来,兰亭镇反映农村问题的1209件信访件中,涉及农村“三资”的有676件,占55.9%。这些问题,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基层党群、干群关系,干扰了党委、政府的正常工作,成为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农村繁荣发展的绊脚石。规范村级“三资”管理已经成为地方工作的当务之急。
  为此,兰亭镇按照“三资管理向一个平台集中”和“管理规范化、运行阳光化、监督信息化”的总体要求,以“五统一”为抓手,对规范农村“三资”管理进行了有益探索。
  一、统一代理范围。兰亭镇专门成立“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全面受理村级“三资”事项,并对代理范围进行了统一。资金代理方面,将村集体原有积累以及发包、经营、租凭、投资、征用土地、集体资产变卖、上级拨入资金、借入资金、其它收入等所有形成的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纳入代理范畴;资产代理方面,将村集体所有或以投资、经营和劳动积累所形成的各类固定资产、财产物质、债权股权及无形资产,包括建筑物、农业机械、机电设备、办公用具和文教卫设施,集体畜牧、各类应收款、长短期投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纳入代理范畴;资源代理方面,将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山林、旱地荒地、水面、滩涂等自然资源,纳入代理范畴。
  二、统一账户设置。严格账户设置制度,对村级经济合作社实行支票户管理制度,各村只开设一个基本帐户。同时,20个村全部取消出纳、会计,每村只设一名报账员,负责日常财务工作;严格库存现金限额制度,一般村为3000元,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严格账款、印鉴分管制度,报账员负责保管现金、有价证券,负责现金日记账及银行存款日记账,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负责做总帐、明细账,并代为保管财务专用章。
  三、统一管理制度。为使农村“三资”代理服务工作取得实效,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建立健全了《兰亭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兰亭镇三资代理办法》、《兰亭镇三资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兰亭镇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兰亭镇关于重申加强土地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兰亭镇三资违规责任查处制度》等10多项有关农村“三资”管理的制度。
  四、统一操作流程。对照上级部门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意见,结合农村实际,设定了12项具体操作流程,透明运作,阳光管理。1、征询:年初编制三资预算方案前,必须事先征求群众意见;2、预算:征求意见后,编制村年度三资预算方案;3、听证:涉及农村三资管理的重大事项,邀请社员代表举行听证;4、审核:重大三资事项报镇资管办审核;5、决策:重大事项必须提交村民大会讨论通过;6、备案:讨论通过的三资预算方案上报镇代理服务中心;7、公开:“三资”预算方案及“三资”重大事项及时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8、招投标:重大“三资”事项及按规定必须进行招投标的其它事项,实行公开招投标;9、跟踪:“三资”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村“三资”监督小组进行跟踪监督;10、验收:重大资产购置,工程建设项目由社管会及三资监督小组联合监督、验收;11、报账:民主理财基础上其发票、招标文书、合同原件上报“三资”代理服务中心;12、审查:“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按规定审核、盖章、登记、录入、记账并反馈意见。
  五、统一公示公开。时间上,农村“三资”每月使用、经营、处置等详情在次月15日前公开,重大事项随时公开,政府为推进“三资”管理的各项政策、制度在执行日即时公开;内容上,代理“三资”机构的职责,涉及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流程、监督人员、举报电话,“三资”代理范围内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的运行全貌等有关内容必须公开;方式上,采用网上公开、村务公开栏张贴、镇有线电视播报、告村民书等四种形式。
  随着“三资”管理的深入,全镇共清理违规村级帐户26个,纠正违规资金726万元,摸清了全镇村级资金、资产、资源底细。总之,通过农村“三资”管理探索,一是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的的规章制度。《兰亭镇三资代理办法》、《兰亭镇三资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等10多项制度的出台与实施,从根本上规范了“三资”相关当事人的行为,进一步促进了兰亭镇“三个规范”建设(即规范一本村账、规范一个工程、规范一块地)。二是化解了一批矛盾和问题,调动了农民群众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积极性,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维护了社会稳定。如该镇的联合村,因历史遗留问题,村民之间、党员代表之间、甚至村干部之间派系斗争严重,虽然有利于监督,但对工作开展带来很大难度,特别体现在财务审批上,到6月初08年尚有7笔应付款财监小组未审批。趁着我镇开展规范“三资”管理的东风,村党支部书记召开党员代表会,讲清7张票子的来龙去脉,并请他们表决是否可支出,最终党员代表认可7张票子,财监小组依程序进行了审批。三是有效地提高了村级“三资”的综合使用效能,发展了村级集体经济,提高了村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如兰渚山村有3.14亩闲置土地使用权出租,通过招投标,5万元/亩的起拍价,拍到13.98万元/亩,直接为村级增加收入28.1972万元。但在实践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合同签订不完善导致集体利益得不到保障,村务财务公开欠规范等问题还有存在,还待进一步探索,创新方法、积极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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